4月24日,海口市旅游局印發了《關于貫徹落實“行前教育、行中引導、行后總結”、“兩個規范”和把好出境旅游“六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旅游管理部門、旅游企業加強對文明旅游工作的引導,把文明旅游工作擺上重要位置,持續推進文明旅游工作。
《通知》要求做好文明旅游“行前教育、行中引導、行后總結”。要求旅行社在行前,對旅游團隊進行文明旅游專題教育,明確帶隊導游為責任人。教育游客言談舉止文明、用餐文明、交通文明、住宿文明、觀光文明等內容;行中引導要求帶隊導游在組織旅游團隊旅游行程中,負有引導游客文明旅游責任,應對游客的不文明行為及時進行勸阻。行后總結要求團隊旅游行程結束后,帶隊導游應當對自己所帶團隊文明旅游情況進行總結,并出具書面的報告給單位負責人。
《通知》還要求嚴把護照、組團、出境、交通、落地、行程“六關”。“護照關”是出境游的前提條件,在辦理護照或港澳臺通行證時,要在業務工作流程中增加教育引導環節,做到有文明旅游宣傳材料,有告知教育、引導信息等;“組團關”要求組團旅行社堅持行前教育,必須在出發前召開出團說明會,把出境的游客全部納入教育范圍;“出境關”主要指機場、口岸出境處要廣泛開展文明出游宣傳,讓文明旅游宣傳處處可見,出入境民警事事提醒游客,“出國旅游,文明相伴”;“交通關”就是要讓游客出發前,在候機候車、乘機乘車過程中,時時處處感受到文明氛圍、接受文明教育;“落地關”要求領隊與地接導游做好對接,及時普及目的地風俗習慣和當地有關法律法規、有關禁忌的內容;“行程關”要求落實領隊和導游在全過程中的責任,并對不文明行為重點追溯游客本人和領隊、導游雙向的責任。
同時,海口市將全面落實《旅行社行前說明服務規范》和《導游領隊引導文明旅游規范》,要求海口市導游員要能夠切實負起“一崗雙責”的責任,將業務工作和文明督導同時做好,充分做好游客出游高峰的應急工作,避免特殊情況引起的不文明現象的發生,積極開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規勸,引導游客文明旅游、安全旅游。
海口市旅發委將相關旅游企業貫徹“兩個規范”落實情況作為“文明旅行社”、“文明導游”等評選的重要指標,作為對旅行社、導游進行常規檢查的必查內容進行督導。對在檢查中發現貫徹落實“兩個規范”不力的旅行社、導游進行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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