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5月2日消息(記者光明)海南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2017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根據工作任務,今年全省新能源汽車推廣總量為4960輛,其中海口市推廣數量為1000輛。今年還將推動已建建筑物停車場、居民小區停車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我省要求各市縣要加快新能源汽車在公交、物流、環衛、郵政、機場、景區等公共領域的推廣應用,結合實際推動新能源汽車在出租、校車等領域的應用,確保完成年度推廣任務。今年新增和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60%;環衛、物流、郵政、機場用車、旅游景區用車新增和更換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50%。公共機構(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資金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新增或更換的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50%。加快建設省直三大辦公區新能源汽車公務租賃項目,加快推動新能源汽車在全省各級黨政機關的應用。要加快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公共交通場站、旅游景點、商業中心等區域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督促符合改建條件的高速公路服務區、加油站配建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全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運營監控平臺,推進全省充電樁互聯互通。研究完善海南省新能源汽車充電分時電價政策,指導各市縣制定新能源汽車充電服務費分類指導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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