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自海口市青年路某健身會所的員工張小姐向記者反映,稱她今年二月被招聘進該會所當銷售員,可是直到四月中旬,該會所卻以“多種理由拒絕發放工資,而拖欠工資的員工將近十人”。為此,該會所卻稱,“不存在拖欠工資的現象,只是根據行規按照預售期發放,這些員工的工資5月15日便可領取。”
投訴:會所拖欠工資
張小姐今年2月25日被招聘進入該會所銷售部當一名銷售員。據她介紹,“當時會所答應每個月底薪2千元,并且按照銷售量給予提成”。同時,會所還提供住處,但自己沒有住員工宿舍。
從那時開始,張小姐在該會所起早貪黑工作,其主要的工作是“早上打卡、發放宣傳單、接待客人、收集資料等”,她幾乎每天都很忙碌,“休息時間很少,雖然之前會所方答應每個月有四天的休息日,但休息日休假必須向領導請假才可以”。
辛辛苦苦工作一個月后,張小姐發現,會所還沒有發放工資,同時,她發現,“沒有領取到工資的還有近十名同事”。“我們工作是為了生活,吃飯、租房,沒有發放工資怎么辦?”張小姐說,無奈之下,4月13日,該會所“銷售部6名員工同時辭職,并要求對方發放應得的工資”。
據介紹,4月15日,張小姐等6位員工再次到會所領取工資,但會所相關負責人“以尚未提交資料為由進行口頭推脫,說工資過兩天再發”;4月17日,該負責人“又口頭通知將工資延遲至4月19日發放,還是以未交資料上報為由不能發工資”。而兩天后的4月19日,同樣沒有發放工資,“仍然以資料未上交為由,雖然已有三名提前辭職的職工上交了資料,但會所也沒有給這三名職工發放工資”。而張小姐所說的“材料”就是工作以來他們登記的客戶材料,“其實材料隨時上交,但會所出爾反爾,所以對方沒有答應發放工資之前不想上交”。
張小姐說,按照之前會所答應的待遇,她至少應該領取到“兩千五百元的工資,但到目前為止,除了此前因生活所迫預支兩百元之外,會所方也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答復”。
而該會所另一名辭職的員工吳先生介紹,他是在3月中旬進該會所工作的,“和其他員工一樣,當時也沒有和會所簽訂勞動合同,只是口頭答應底薪和業績提成”。但四月中旬他發現“也領取不到工資,所以辭職了”。
而據張小姐及吳先生介紹,“其實還有許多員工沒領到工資,有的已經工作三個月”。同時,據稱,該會所雖然沒有“辦理營業執照,但之前已經向外銷售會員卡,在目前還沒有開業的情況下,已經籌集到好幾十萬元的會員費”。
根據反映的情況,5月3日下午,記者記者來到位于海口市青年路的某健身會所。其會所門口處正在接待不少慕名而來的市民辦理會員卡,偌大的會所里已經擺放了很多健身器材。
對于張小姐及吳先生反映問題,該會所負責人楊先生予以否定:“會所沒有拖欠員工工資,只是按照行規滿銷售期后才發放”。
楊先生說,目前大概有5名辭職的員工要求發放工資,“但之前已經跟他們多次解釋,會所不會拖欠他們的工資,但必須按照銷售期發放。所以他們的工資5月15日可以領取”。至于為何按照銷售期發放,楊先生說:“全海南都這樣,會所銷售員的工資都是這樣發放的,一般情況是兩月發放一次。”
南海網記者發現,該會所并沒有在顯目位置掛出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對此楊先生說,這家會所的“連鎖店,總店在儋州。目前該會所的營業執照財務已經辦理”。
相關部門:應聘必須找準合法的用人單位及簽訂勞動合同
據張小姐介紹,因為會所久拖沒有發放工資,近段時間來,他們也向相關部門反映,但效果甚微。
隨后,南海網記者就此事采訪了美蘭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相關負責人。據該負責人介紹,該大隊查詢不到該會所的營業執照,“用人單位及主體不明確,只是屬于個人用工。因此,這種情況不屬于管轄范圍”。而這位負責人提醒,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應聘者在招聘時必須了解所工作的單位是否具備相應的合法證件及用人資格,同時要簽訂勞動合同。
那么,該會所是否已經辦理了營業執照呢?南海網記者又來到轄區的海口市美蘭區白沙工商所。據該所相關工作人員查詢獲悉,舞強國際健身會所在昌江、東方、澄邁、儋州等地都注冊登記,但“海口市的查詢不到”。
不過,該工商所工作人員表示,如果該會所開業營業,“必須辦理營業執照”。同時,這位工作人員提醒,“市民在辦理會員卡及繳納會員費時,也必須注意了解對方是否具備營業資格,避免消費權益受到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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