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扶貧小額貸款將有風險補償資金
5萬扶貧貸款免抵押全額貼息
貸款難、貸款貴問題,阻礙著貧困戶搞生產、搞發展。記者今天從最新出臺的《三亞市扶貧小額貸款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辦法》中了解到,為重點解決建檔立卡貧困戶貸款難題,增強造血功能,三亞將對扶貧小額貸款實行風險補償,當不良貸款無法收回時,由風險補償金進行貸款損失補償。
啥規模?初始規模為500萬
辦法明確,扶貧小額貸款(以下簡稱扶貧貸款)是指以戶為單位、為建檔立卡貧困戶提供、由金融機構發放、額度在5萬元以下、免擔保免抵押、財政全額貼息、市級給予風險補償的信用貸款。扶貧小額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是指由三亞市財政統籌安排、對全市扶貧貸款進行風險補償所設立的專項資金。
風險補償資金由三亞市財政局設立,該市金融辦負責日常管理,初始規模為500萬元,當存量風險補償資金低于500萬元時,由該市財政局在下一年度初補足至500萬元。
怎么補?5萬元是基準數
風險補償資金存放在合作金融機構,第一年根據上年度各銀行機構發放農民小額貸款的規模進行分配存放,第二年至以后年度,根據各銀行機構扶貧貸款評估結果進行分配存放。風險補償資金實行封閉運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合作銀行負責對有貸款意愿、就業創業潛質、技能素質和一定還款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發放扶貧貸款。
辦法明確,扶貧貸款上限為5萬元,超過5萬元的以5萬元為基數計算補償金額,低于5萬元的以實際貸款金額計算補償金額。扶貧貸款發放以保本微利為原則,利率一般不高于人行同期基準利率的150%,實行免抵押免擔保、財政給予全額貼息政策。
怎么管?不良貸款上門催繳三次
銀行負責扶貧小額信貸風險防控和貸款主體經營活動的監管、監測,防范和化解信貸風險,有效控制不良率。當扶貧貸款不良率達到5%時,合作金融機構暫停發放并開展追收工作,直至不良率低于5%才能繼續發放貸款。銀行應認真按照本行不良貸款催收程序進行催收,每筆不良貸款至少上門催收3次,每次均提供催收證明,當催收無法收回時,才由風險補償金進行貸款損失補償。扶貧貸款損失由風險補償資金和金融機構按70%、30%的比例分別承擔。
辦法明確,貧困戶因經營不善、市場及自然災害等原因導致無力還款的,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扶貧貸款。惡意欠款的,不得發放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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