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日從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檢察院獲悉,一名貨車司機明知剎車有故障仍上路引發事故,致2死2傷。檢察院涉嫌交通肇事罪,對其批準逮捕。
今年3月5日,馮某及老板董某到曲靖市東山鎮某地安裝電線,施工過程中,董某安排馮某駕駛其小貨車到克依黑村委會附拉椎筒。犯罪嫌疑人馮某在十幾天前就聽董某提及車輛制動已失靈。在明知車輛制動有問題的情況下,馮某、董某均未在意,認為是小毛病,可以等車輛自行減速,抱著僥幸心理,車輛駛出200米左右下坡時失去控制,導致2人死亡、2人受傷的交通事故。
檢察院審查認為,馮某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超過法律規定的最高行駛速度,且對路面動態觀察不足,未按操作規范安全駕駛,其行為已違反道路運輸管理法規,馮某應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4名行人不承擔此次事故的責任。馮某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涉嫌交通肇事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馮某已被麒麟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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