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午,江蘇省太湖強制隔離戒毒所(簡稱“太湖強戒所”)基建科原科長張斌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一案在吳中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公訴機關指控其在擔任基建科科長期間,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同意他人將準備用于基建工程的建筑垃圾傾倒在太湖沿岸,造成轟動一時的太湖垃圾傾倒案。
2015年底,太湖強戒所分管基建的副所長韓建林、基建科科長犯罪嫌疑人張斌,同工程介紹人孫秋林等人至太湖強戒所西北側魚塘實地考察,并商討填埋魚塘事宜。隨后,孫秋林與昆山錦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王菊明、陸小弟商定,填埋魚塘工程由該公司實際承接,并與犯罪嫌疑人張斌通過電子郵件溝通協商填埋魚塘協議內容。
2016年5月31日,陸小弟將用于填埋魚塘的兩船建筑垃圾運抵的情況短信告知韓建林,并詢問如何處置。之后,犯罪嫌疑人張斌根據韓建林的指示,同意陸小弟等人將該兩船建筑垃圾卸下后在太湖強戒所區域內堆放。2016年5、6月間,陸小弟等人將用于填埋魚塘的建筑垃圾等陸續運抵并堆放至太湖強戒所區域。
事后查明,這批來自上海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雜物共計23336.3噸,系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破壞景觀和自然風貌。經檢測,現場采集的11個滲濾液樣品均檢出揮發酚,且含量明顯超出標準限值,部分采集點超標達50至180倍。蘇州市為防止污染擴大、消除污染及彌補損失,共計產生費用人民幣850余萬元。
2016年12月底,韓建林、張斌等人因涉嫌瀆職罪,被吳中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法庭上,公訴機關表示被告人張斌在擔任太湖強戒所基建科科長期間,于2013年至2015年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盧某、鮑某、周某等人,所送款物合計價值人民幣76000元,為上述人員在建設監管工程款支付等等方面提供便利。
另一被告韓建林涉嫌濫用職權一案將于17日開庭審理。而在此前的5月8日和9日,王菊明、陸小弟、孫秋林三名涉案人員已先行在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受審。由于案件重大,情節復雜,審判長宣布將對案件擇日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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