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今年迅速“登陸”江蘇南京后,在給市民出行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出現了使用人在騎行中交通違法愈發突出等問題。5月15日,南京市交管局與摩拜、小藍、OFO等8家共享單車企業正式建立信息共享“黑名單”機制,同時公布了首批共享單車交通違法失信人員名單,各品牌共享單車平臺將依據該機制對其停止注冊、使用。
今年1月8日,OFO單車“登陸”南京;1月11日,小藍單車進駐;1月13日,摩拜單車進入南京……顏色各異的共享單車已經成為許多南京市民打通出行“最后一公里”的最佳選擇。截至5月10日,各品牌共享單車在南京市場共投放共享單車28.5萬輛,其中摩拜8.5萬輛,OFO和小藍單車各5萬輛。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副局長徐冉介紹,隨著共享單車數量的迅猛發展,共享單車的使用人在騎行過程中的交通違法行為也越來越突出。2017年4月,全市現場查處非機動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65345起,暫扣各類非機動車2234輛,其中暫扣共享單車330輛。自2017年1月以來,因各類交通違法拒絕接受現場處罰而被暫扣的共享單車更是達到了771輛。
“共享單車作為非機動車,騎車人上路行駛也一樣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但是由于共享單車使用者與車輛并無產權關系,于是部分使用者不僅隨意交通違法,而且面對交警查處也開始任性起來。”徐冉說。
5月10日下午,一名30歲左右男子騎著“小黃車”在龍蟠路上逆向行駛被南京交警一大隊民警查獲。這名男子見民警要對自己進行處罰,反復辯解自己不清楚交通規則,身上也沒帶錢,能不能從共享單車押金里面扣,隨后這名男子留下單車,揚長而去。
5月5日18時,楊某為節省時間騎著摩拜單車在珠江路上的快車道上行駛,被南京交警一大隊民警查獲。楊某一聽說自行車騎快車道要罰款50元,便說“我身上沒錢,反正車不是我的,你們扣走吧,我不要了”。現場執勤的鞠警官只得核實完當事人身份后,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的相關規定,對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扣留車輛。
據了解,為了更好地加強對共享單車的管理,針對共享單車使用人發生交通違法后逃避處理的情況,從5月15日開始,南京交警與摩拜、小藍、OFO等8家共享單車企業建立信息共享“黑名單”機制。
根據這項機制規定,共享單車使用者出現交通違法、拒絕接受交警處罰時,交警將該共享單車車號提供給共享單車企業,企業根據使用者的注冊信息將該車最后一名使用者反饋至交警作為處罰依據。另外,南京交警將定期與各共享單車企業進行數據信息交換,根據違法當事人的用戶信息,各共享單車企業扣除違法當事人的信用值,增加其使用共享單車的成本。
以摩拜為例,根據摩拜單車的信用分體系規則,當發生“交警阻攔,棄車逃走”時,將扣除當事人信用分50分。用戶的初始信用分為100分,當信用分低于80分時,用車單價將從1元/半小時提高到100元/半小時,當信用分降至0時,用戶賬號將被永久凍結。而OFO小黃車則更為嚴厲,當發生共享單車使用人交通違法棄車逃走的情況時,單車使用人信用分將直接扣至0分,同時賬戶暫停使用。
共享單車使用人如有交通違法未處理,除了被列為交通違法失信人員,停止其繼續使用共享單車外,其在交警各窗口車駕管業務都將暫停辦理,同時還將納入市民征信系統。
徐冉介紹,共享單車最大的特點是共享,而每一個騎行者都自律、誠信才可能共享。騎行者自己得到便利之后,也要帶著規則意識和自律意識使用共享資源。把交通違法行為納入誠信管理體系中,用硬性規定對騎行者進行約束,有助于促使使用者誠信用車、文明用車,從而營造城市暢通有序的交通大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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