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市開展餐飲業明碼標價整治?
價格欺詐最高罰款50萬元
海口網5月19日消息(記者陳小毛)餐飲業在為廣大消費者提供生活便利,為社會提供了就業機會的同時,也成為消費者投訴的熱點。這些消費糾紛的癥結,大多體現在沒有明碼標價,誤導甚至欺詐消費者。為了大力倡導文明待客、誠信經營,海口龍華區物價部門組織了轄區近百家餐飲店負責人,進行餐飲行業明碼標價專項整治及培訓。5月18日,市物價局負責人表示,在總結龍華區此項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我市其他各區物價部門也將全力推進餐飲業明碼標價整治及培訓。
構建和諧的消費環境
“為何要實行明碼標價?”在餐飲業明碼標價專項整治及培訓動員會上,省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副局長許家華解釋說,市場經濟條件下,絕大多數商品和服務的價格實行市場調節,經營者享有自主定價權。但是市場經濟本質上是信用經濟,商品價格是根據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合理定價、誠信標價、明碼實價,杜絕欺詐。
“實行明碼標價才能確保廣大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和監督權,使廣大消費者明明白白放心消費。”許家華表示,只有這樣,才能減少消費者與商家之間的相互猜忌和不信任,構建和諧的消費環境。而明碼標價,誠信經營,不但是基本的商業倫理,更是商家在競爭中安身立命之基,否則,商家的生存和發展難以為繼。
明碼標價該如何標?許家華說,首先,根據國家《明碼標價規定》,由價格監督檢查機構對標價方式進行監制。價簽價目要齊全,注明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計價單位、價格或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不得以次充好,亂標價格,誤導消費者。
在餐飲行業中,特別是在海鮮店,無論在點菜菜單上,還是在點菜現場,都要如實標明海鮮產品真實名稱、產地、規格和品質。比如,不得以人工養殖的海鮮產品,假冒深海捕撈的優質海鮮產品,不得以次充好、以劣充優。不得以普通產品假冒已進行地理商標注冊保護的知名優質產品誤導、甚至欺詐消費者。
“虛構原價”誤導消費者
一些餐飲店家在菜單上,特別是在海鮮產品銷售中,常常標出“原價”和“折后價”。事實上,不少店家是“虛構原價”,誤導消費者。
原價是指經營者在本次降價前七日內的,在本次交易場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如前七日內沒有交易價格,以本次降價前最后一次交易價格作為原價。而事實上,有的餐飲商家虛構、捏造原價,誤導、欺詐消費者。
“目前,有些商家設立了所謂的最低價、出廠價、批發價、特價、極品價等價格標識,還有商家設立多少位前的消費者享受特價優惠。”許家華說,事實上,這些都是虛設、無法界定的,就是在忽悠消費者。還有的商家在消費中宣傳“消費500元以上送100元”之類的模糊概念,即使送的代金券之類也隱藏了附加條件,比如“本次消費不得使用,只能在下次消費中使用”,其目的是誘導消費者下次再來消費。
“在餐飲消費中,消費者常投訴反映的問題還有餐飲店設最低消費,強收餐具消毒費、座位費或茶水費、包廂費、開瓶費等等。”許家華分析說,餐飲店設最低消費剝奪了廣大消費者的選擇權,而對餐具消毒,為消費者提供座位、茶水、包廂和開瓶等服務,這是店家必須提供的最基本的服務,不得巧立名目變相增加收費,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價格欺詐最高罰款50萬
面對商家的價格欺詐行為,執法部門又將如何處罰?許家華對此表示,遭遇餐飲店設立“最低消費”的違法行為,消費者可向市商務部門投訴,商務部門將依法責令其改正,沒收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的3倍以下罰款;無違法所得的,處1萬元以下罰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對其他涉嫌價格欺詐行為的,消費者可撥打12358投訴,物價部門將依法責令其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許家華說,對于沒有違法所得的,將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經營者為個人的,處10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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