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今天(22日),交通部全文發布《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其中明確定性“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共享單車,是城市綠色交通系統組成部分。各城市應結合城市特點做好慢行交通規劃,統籌發展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對于共享單車未來的發展,征求意見稿如何規劃?具體做出哪些要求?
征求意見稿對于共享單車的鼓勵規范,基本原則是堅持服務為本、改革創新、規范有序、屬地管理和多方共治。
對其定位明確為是分時租賃營運非機動車,是方便公眾短距離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駁換乘的重要方式。同時,也明確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在投放車輛上,明確各城市要研究建立與城市空間承載能力、停放設施資源、公眾出行需求等相適應的車輛投放機制,針對目前停車空間不足的問題,提出要合理布局自行車交通網絡和停車設施,提高自行車道的網絡化和通達性,糾正占用非機動車道等違法行為。在停車點位上,對不適宜停放的區域和路段,可制定負面清單實行禁停管理。對城市重要商業區域、公共交通站點、交通樞紐、居住區、旅游景區周邊等場所,應當施劃配套的自行車停車點位。
在運營服務方面,針對公眾對于部分共享單車安全性的擔憂,征求意見稿提出要加強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標準化建設。
同時,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的線下線上服務能力提出要求,比如單車企業需要充分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加強對所屬車輛的經營管理,合理配備線下服務團隊,加強車輛調度、停放和維護管理,在注冊上要實行實名制,禁止向未滿12歲的兒童提供服務。單車企業應為用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在停放管理上,推廣運用電子圍欄等技術,綜合采取經濟懲罰、記入信用記錄等措施,有效規范用戶停車行為。
在押金管理上,鼓勵采用免押金方式,押金和預付資金須有專門賬戶管理,實施專款專用。
始終關注共享單車發展的上海同濟大學教授諸大建認為,下好這局棋的關鍵一步,政府當前必須有更多作為。
諸大建指出,共享單車要解決公共出行問題,只是問題的一半。一是騎車要有單車,一是騎行要有空間,這個空間就包括騎車空間和停車空間。這兩個完整了,城市對于共享單車才是友好的。去年單車企業在提供車輛上做了文章,球現在就在政府腳下了。一個基本的判斷是,城市之前沒有準備好應對共享單車。從長久來看,必須要系統開辟城市單車空間,這是共享單車的正面發展方向。
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吳洪洋表示,共享單車的有效管理,亟需政府、企業、行業和用戶共參共治,當前建立共享單車停放管理中的正面清單與負面清單,非常必要。負面清單主要劃定某些區域,比如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盲道等,這是不能停放的,共享單車企業必須應該試圖能夠通過技術來對用戶規范。正面清單則是指在一些大的地鐵站口,人流車流集中的商業中心區域,固定劃定一部分地方可以停放。
而通過信用手段提升目前共享單車企業服務水平,也多被認可。比如通過信用評價方式來提供免押金服務,可以最大程度減少公眾對于資金安全的擔憂。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俊輝說,保障用戶資金安全,是未來共享單車企業發展中的重要準則。總體思路是鼓勵共享單車企業來做免押金服務,但是也不禁止或限制企業收取押金。而在押金管理模式上,有一個倡導的規則是即租即壓,即還即退。企業對用戶的押金,應該是開立專門賬戶,接受專門監管。避免一部分企業挪用押金投資,如果失敗,會導致資金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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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就共享單車發展政策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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