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寶山警方接到報案,稱有人騎共享單車“碰瓷”機動車輛,騙取車主人民幣7000元。警方以詐騙案立案偵查, 3月8日將犯罪嫌疑人劉甲、劉乙、劉丙抓獲。記者昨天(22日)從寶山區檢察院獲悉,3名“碰瓷”男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批準逮捕。
經調查,劉甲、劉乙、劉丙3人系來滬務工人員,因經濟拮據,產生“碰瓷”撈點好處的念頭。從1月至3月,3人結伙多次作案,先后碰了4輛轎車,其中兩輛車的車主給了錢。
根據3名嫌疑人交代,1月22日,劉甲開車帶著劉乙和劉丙至寶山區羅溪路,按照事先商量好的“碰瓷”計劃,劉甲在羅溪路上由北向南的一座橋的上橋路段故意開慢車,阻擋后方來車,迫使著急的后車司機向非機動車道借道,劉乙騎共享單車在非機動車道伺機碰瓷。頭兩次都沒成功,后劉乙成功碰到一輛深色福特轎車,并假裝摔倒。劉甲和劉丙見狀開車離開事發地,停在路邊等劉乙電話。
碰撞發生之后,福特車主下車查看情況,看見騎車男子一瘸一拐受了傷,便將他送往醫院。騎車男子在路上便打電話給自己的“老板”和“工友”。此時,劉甲和劉丙便粉墨登場,假裝成劉乙的老板和工友,到達醫院之后,和福特車車主談判賠償7000元。隨后,3人將錢財瓜分。
事后,福特車主雷某仔細回想,當時有輛汽車故意在前面開得很慢,他一時心急才變道至非機動車道,這時一輛共享單車很快湊上來。雷某發覺自己可能被“碰瓷”了,遂報警。
記者:江躍中 通訊員 張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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