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5月25日消息(通訊員李嬌萍 見習記者潘睿)海口一男子李某深夜搶劫,被害人呼救引來群眾將其當場抓獲。25日,海口網(微信號:haikouwang2013)記者從海口市秀英區人民法院獲悉,李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罰1000元。
據了解,2016年11月某日凌晨,被告人李某在海口瓊山區一巷子內將王某的挎包搶走,王某遭搶劫后大喊救命,周圍群眾聽到喊聲紛紛跑來,在某巷口將李某抓獲。經海口市價格認證中心鑒定,王某被搶的手機價值512元。李某現已取得被害人王某的諒解,涉案手機、現金167元、銀行卡3張以及挎包1個均已返還王某。另查明,被告人李某案發時,未滿18周歲。
海口市秀英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當場劫取被害人財物價值共計679元,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李某犯罪時未滿18周歲,依法應當減輕處罰。李某歸案后如實供述其罪行,可依法對其從輕處罰。被搶物品已追回并發還被害人,可酌情對李某從輕處罰,故依法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年3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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