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姑和她的孩子。
海口網5月26日消息(見習記者潘睿 攝影報道)男友戀愛時承諾要結婚,海口女子林姑信以為真,并為男友懷了身孕。孰料,在預產期前,男友出軌并拒絕承認孩子。無奈之下,沒有經濟來源的林姑只有獨自生下孩子并將男友告上法庭,“孩子年齡還小,還在吃奶,為了照顧她我不能出去工作。”林姑告訴海口網(微信號:haikouwang2013)記者,她現在最需要的就是能夠打贏官司,給孩子一個生活保障。
懷胎九月 預產期前被拋棄
據林姑回憶,2015年3月她和前男友李某通過微信相識,當時李某是海口一高中的高三學生。相識之初,兩人感情很好,李某也曾承諾要結婚。直到2015年11月林姑查出懷孕,李某還說不要把孩子打掉,并領林姑回位于海南省萬寧市的家里見父母。“當時他的父親不同意我們的事,他還跟我保證他父親不同意沒關系,他也不想上學了,他會打工賺錢養我和孩子。”林姑告訴海口網記者,李某讓她生下孩子的態度一直很堅定,直到她懷孕九個多月快生的時候,李某住到了另一個女子在海口租的房子里,并告訴林姑,他不想要孩子了。
林姑的家。
男方不認小孩 拒做親子鑒定
2016年6月6日,林姑在海口生下了一名女嬰。據了解,林姑自小跟著奶奶長大,奶奶是低保戶。林姑只有初中學歷,認識李某之前在北京一酒店做服務員,之后回海口一直沒有上班。“現在孩子已經快滿一歲了,但我們沒有辦法給她上戶口。”林姑說,要給孩子上戶口,必須孩子的父親簽字同意,但現在根本聯系不上李某。“他曾經跟律師說孩子不是他的,他不承認有孩子,也拒絕做親子鑒定。我到萬寧市人民法院起訴,法院也傳喚不來他。”林姑說道。
沒錢繼續打官司 需要社會幫助
從2016年7月開始,林姑就開始打官司起訴李某,她告訴海口網記者,打官司主要就是為了李某能簽字讓孩子上戶口,并支付孩子的撫養費。據了解,林姑起訴李某的案子,已經兩次立案兩次開庭,而男方均未應訴。海口網記者向林姑的代理律師,萬寧市萬城鎮司法所法律援助主任楊軍了解到,現在最關鍵的是李某本人在石家莊,萬寧市人民法院也找不到人強制做親子鑒定。目前最有效的辦法是,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林姑一起去石家莊找李某做親子鑒定,但這筆費用需要林姑出。“我現在沒有工作,孩子又小,全家都靠奶奶每個月三百塊的低保生活,哪里有錢去石家莊做親自鑒定,”林姑告訴海口網記者,現在全家只有她和年邁的奶奶以及孩子,她希望能夠得到社會幫助,希望有人資助她打官司,“我想盡快打贏官司,解決孩子戶口以及撫養費的問題,等孩子大一點我就可以去工作,這個家還需要我去支撐。”林姑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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