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首日186輛車濫用遠光燈被抓拍
海口網6月16日消息(記者趙莎)14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正式啟用6套自動抓拍機動車遠光燈設備,對機動車濫用遠光燈違法行為進行自動抓拍。首日,共抓拍186起濫用遠光燈違法行為。
交警部門表示,這是海口市首次對機動車濫用遠光燈的違法行為進行自動抓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海南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相關規定,對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罰款100元、記1分。同時,交警部門曝光10輛被抓拍到的濫用遠光燈車輛,提醒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合理使用遠光燈,文明出行。
小貼士
夜間行車遇哪種情況不能使用遠光燈?
1、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會車時,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內。
2、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窄橋、窄路與非機動車會車時。
3、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轉彎時。
4、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等低能見度的情況下行駛時,同方向行駛的后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
5、夜間超車時,應遠近光燈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車輛。
6、在照明較好的城區不宜使用遠光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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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交警曝光第一批“濫用遠光燈”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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