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判大會現場。通訊員供圖
為了迎接第30個“國際禁毒日”,加大毒品犯罪打擊力度,擴大禁毒工作宣傳范圍,將“禁毒三年大會戰”推向深入,6月19日,記者獲悉,近日,澄邁法院在老城鎮進行公開宣判,對4宗涉毒案件的5名被告人分別判處8個月到15年不等的刑期,有力震懾了毒品犯罪行為。
2016年11月中旬,廖某高在吸食毒品時認識被告人羅某德,羅某德當時表示如需購買毒品可聯系他。11月22日下午3點,廖某高電話聯系羅某德稱有朋友想購買65克海洛因,雙方約定交易價格為380元每克。隨后被告羅某德電話聯系被告符某福準備海洛因,并與廖某高約定雙方在老城鎮南二環路某廠房交易。當日晚上8點,被告人符某福和被告人羅某德二人駕車來到約定地點,符某福將2包海洛因交給羅某德后在車上等候,而羅某德則攜此2包海洛因到購買者廖某高和陳某等人駕駛的車上進行交易,雙方交易完成后被民警當場抓獲,繳獲毒品海洛因69.84克。而現年56歲的被告人符某福5年內已因盜竊罪入獄兩次,屬累犯情形。被告人羅某德同樣不僅構成累犯還是毒品犯罪的再犯,其在2011年已因販賣毒品罪被判刑。
澄邁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符某福和羅某德非法販賣毒品海洛因,危害社會,構成販賣毒品罪共同犯罪,且有累犯情形,應當從重處罰。依法判處被告人符某福和被告人羅某德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沒收個人部分財產人民幣50000元。另三案件的被告人顏某雄構成販賣毒品罪,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被告人鄧某彬構成販賣毒品罪,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被告人蔡某運構成販賣毒品罪,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老城鎮兩委干部和村民近千人參加宣判大會,他們紛紛表示法院以公開宣判的方式將法律知識帶到群眾身邊,使大家零距離接觸審判,內心深受震撼,以后會好好教育身邊人遠離毒品犯罪。
為了擴大禁毒宣傳廣度和深度,澄邁法院在公開宣判現場樹立了10余副禁毒知識展板,以圖文并茂的形式將毒品的種類和危害等展示出來,使群眾對毒品能夠有更加直觀的了解。現場還設置了法律咨詢臺,為群眾解答法律困惑。在公開宣判前,澄邁法院團支部還組織青年干警走上街頭,走進附近的商鋪,將1000余冊禁毒宣傳手冊和法律讀本送到群眾家中手中,深受群眾的歡迎,很多群眾拿到法律讀本當即就津津有味的看起來。接下來,澄邁法院還將根據工作實際,讓巡回審判和法制宣傳走進更多鄉鎮,使更多群眾受到禁毒法律知識熏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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