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
據當地媒體報道,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需要由家長提供無犯罪記錄。派出所民警在為劉先生開出的證明中怒懟:“請問教育部門,小孩讀書與其父母有無犯罪有關嗎?難道小孩的父母有違法犯罪記錄,就可以剝奪小孩讀書權利嗎?”
未成年人上學讀書,與其父母是否有犯罪記錄并無關系。也就是說,即便自己的父母曾經犯過罪,未成年人與公民同樣可以上學讀書,其教育權不能被剝奪。梅江區這樣的要求實在無必要。
而對于這種并無必要的證明,梅江區有關方面依然要家長出具,表明當前部分地方部門向群眾索要“奇葩證明”已經成為一種“習慣性行為”。而民警怒懟當地教育部門,質問“小孩讀書與其父母有無犯罪何干”,則有利于促使相關部門警醒,改變當地教育部門的違法做法。
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在這種情形下,梅江區教育部門依然要孩子家長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實際上是法律意識淡薄的體現。而像這樣“奇葩證明”凌駕于法律規定之上,更是當前在部分地方部門一定程度地存在權大于法現象的折射與反映。
對于梅江區教育部門的做法,不僅開具證明的派出所應當怒懟,當地有關方面更應責令教育部門糾正違法做法。減輕派出所工作量,并促進政府部門依法行政。
□魏文彪(媒體人)
?
?
相關鏈接:
最高法:近五年毒品犯罪判5年以上刑罰的達11.9萬人?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