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1日從重慶市政府辦公廳信息公開網站獲悉,當地正式出臺《重慶市老舊住宅增設電梯建設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完善該市老舊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居民居住條件。
《辦法》條例共計18條,根據《辦法》,重慶初始取得房地產權證滿十年及以上、4層及以上未設電梯的老舊住宅,經本單元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戶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即可向所在地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增設電梯。
重慶市規劃局副局長張睿透露,該《辦法》經調研重慶主城區及部分區縣的老舊住宅集中地區增設電梯的需求情況及問題,借鑒了上海、廣州、武漢等城市的立法經驗而成。解決了重慶老舊住宅增設電梯面臨的諸多難題。
首先是解決了無審批依據問題。“增設電梯屬于擴建行為,但目前,已竣工住宅增加建設內容的審批仍然缺乏法律依據。”張睿稱,《辦法》對老舊住宅增設電梯的申請主體、審批條件、需要辦理的規劃手續、需要提供的材料、審批程序等,都進行了明確。
《辦法》對業主意見協調做了相關規定。由于各小區業主眾多,不同樓層的業主對電梯的需求不一、意見不一。《辦法》除了要求達到“本單元總建筑面積、總戶數兩個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即可申請外,還基于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基層工作優勢,建立了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居民委員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老舊住宅增設電梯工作予以協助和協調的工作機制。
張睿說,《辦法》還規定了規劃手續實行“一站式”辦公的會審程序,即地方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國土房管、建設、消防、質監等主管部門對電梯設計施工圖進行會審。對于是否可以批準,在會審會上基本可以現場確定,以免申請人在不同部門之間跑路。同時,《辦法》簡化了規劃審批手續,規定只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和規劃竣工核實手續。
此外,《辦法》對增設電梯涉及到的建筑間距問題也給予了政策支持。考慮到很多老舊住宅修建時重慶還沒有出臺有關建筑間距的規定,為促成老舊住宅增設電梯事宜,《辦法》要求電梯和房屋之間的間距,僅需滿足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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