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1日電綜合報道,近日有消息稱,6月22日中午到夜間,北京將有特大暴雨、極大的狂風和強烈雷電,強度甚至超出雷達回波測量上限。對此氣象專家表示,并不屬實。北京市網信辦、市氣象局也表示,這些都是非法發布和傳播氣象預報預警信息的行為。
【特大暴雨+極大狂風?】
中央氣象臺首席預報員方翀表示,目前根據中央氣象臺預報,北京地區22日中午到夜間可能有6到8級陣風;另外,降雨的級別也沒達到“特大暴雨”,預計會有暴雨和局地大暴雨。
【雷達回波無法測量?】
針對“雷達回波無法測量”的措辭,方翀稱,北京處于中緯度地帶,風力和雨量都不是最大的地帶,不管是雷達或者自動觀測站,都很難超過測量上限。
中國天氣網首席氣象專家李小泉表示,雷達回波圖中的反射率最高是紫色,它出現時表示該地區云層中對流活動特別強,或者云層中水滴密度特別大,這種情況是很少見的。
【官方:謠言! 系非法發布和傳播】
近日,微博、微信等互聯網平臺針對北京降雨出現了一些謠言信息,其中關于2017年6月21日至24日期間京津冀地區將有特大暴雨、達到雷達回波無法測量的量級、極大的狂風和強烈雷電的信息,引起極大社會反響,這些都是非法發布和傳播氣象預報預警信息的行為。
北京市網信辦、市氣象局指出,由于夏季極端天氣變化多端,受現有科學認識水平、預報技術及監測手段等制約,天氣預報還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氣象部門會根據最新的監測資料,持續更新預報預警結論,并通過各種途徑向社會發布。目前權威發布氣象預報預警信息的主要途徑包括:“首都之窗”網站;“北京發布”官方微博;北京市氣象局官方網站;“氣象北京”官方微博、微信;氣象熱線電話12121 ;“北京服務您”應急信息快速發布系統;北京電視臺;中國氣象頻道;北京新聞廣播、交通廣播等。
據了解,法律法規對公眾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警報的發布有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國家對公眾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警報實行統一發布制度。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臺站應當按照職責向社會發布公眾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警報,并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及時補充或者訂正。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向社會發布公眾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警報。同時,法律法規規定廣播、電視、報紙、電信等媒體向社會傳播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警報,必須使用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臺站提供的適時氣象信息,并標明發布時間和氣象臺站的名稱。對于擅自非法向社會發布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廣播、電視、報紙、電信等媒體未按照要求播發、刊登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傳播虛假的或者通過非法渠道獲取的災害性天氣信息和氣象災害災情。氣象主管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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