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7月5日消息(通訊員毛雨佳 蔡莉 見習記者潘睿)微信作為時下熱門網絡通信工具,越來越多的微商在微信做起了各種生意,而海口一男子韓某卻利用微信販賣起了毒品。5日,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審理了此案,以販賣毒品罪判處韓某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人民幣四千元。
據了解,2016年11月21日18時許,韓某在海口市龍華區某酒店8022房接到購毒人員許某的電話,要求購買100元的冰毒,并約定在該酒店交易。隨后許某來到該酒店8022房,韓某將準備好的一小包冰毒交給許某,許某通過微信轉賬給韓某。交易完成后,雙方在該房間內吸食冰毒。期間,許某接到朋友羅某的電話,想讓許某幫其購買200元的冰毒并通過微信轉賬給許某。許某又再次向韓某微信轉賬200元購買冰毒。當日23時許,羅某來到該酒店8022房準備與許某一起吸食毒品時被蹲守的公安民警抓獲。民警當場從韓某身上繳獲手機一部;從購毒人員許某身上繳獲手機一部、一小包用透明膠袋包裝的毒品疑似物,經鑒定,含甲基苯丙胺(冰毒)成份,凈重0.16克。庭審過程中,韓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龍華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韓某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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囂張!指揮他人運毒販毒?海南一毒販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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