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通過隨手拍曝光交通違法行為。(海口交警支隊供圖)
海口網7月12日消息(通訊員林馨 見習記者周德曉 特約記者陳世清)7月8日,在海口海甸五中路,市民譚先生在駕車行駛的過程中向車窗外彈煙灰。這一行為被同在等綠燈的市民拍下并向海口交警支隊舉報。海口交警支隊通過核實調查,于12日對譚先生處以50元罰款。
海口網(微信號:haikouwang2013)記者從海口交警支隊獲悉,7月8日15時許,市民譚先生駕駛一輛車牌號為瓊A53D15的黑色小轎車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抽著煙,還不斷往窗外彈煙灰。在車輛停車等待綠燈時,一位路過的市民將譚先生彈煙灰的行為用手機拍了下來,并于7月12日將照片通過海口公安交警手機應用客戶端上傳舉報。在接到市民的隨手拍舉報后,海口公安交警部門立即通知該車輛駕駛人到美蘭大隊配合調查。
7月12日15時許,駕駛人譚先生來到海口交警美蘭大隊配合調查。譚先生承認自己當時存在向車窗外彈煙灰的行為,并接受海口交警處罰。最終,美蘭大隊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譚先生處以50元的罰款。美蘭大隊負責人表示,歡迎市民通過海口公安交警手機應用客戶端對各種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曝光,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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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車主向車外彈煙灰遭市民舉報并被交警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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