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7月21日消息(通訊員毛雨佳 蔡莉 見習記者潘睿)四川男子彭某伙同張某深夜駕奔馳車潛入海口市龍華區某小區一住戶家中,將該住戶保險柜中的人民幣現金、黃金耳環、黃金戒指、銀磚等物品洗劫一空。案發后,彭某被公安機關抓捕歸案,張某在逃。21日,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以盜竊罪判處彭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據了解,2016年11月13日23時許,彭某和張某(在逃,另案處理)駕駛奔馳車來到海口市龍華區某小區用錫紙和開鎖工具打開被害人朱某的房門。進入房間后,張某在二樓房間的衣柜里發現了一個保險柜,后二人駕車到秀英村購買打磨機、切片等對保險柜進行切割。二人共盜走人民幣現金2萬多元,黃金耳環、黃金戒指30.8克(經鑒定,價值人民幣10102元),十五塊銀磚(經鑒定,價值人民幣56250元),以及股權轉讓合同等物品,及兩瓶XO酒。隨后,彭某將所盜黃金耳環、黃金戒指賣得人民幣7850元、十五塊銀磚賣得21750元,所得贓款二人平分。
2016年11月17日,彭某被公安民警抓獲,民警當場從其住處扣押到奔馳汽車一輛以及撬棍、手電筒、螺絲刀、刀具、鐵錘、扳手、鉗子、開鎖工具、密封膠帶、打磨機等一批作案工具。據了解,彭某于2009年3月曾因犯盜竊罪被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2013年12月刑滿釋放。
龍華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彭某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結伙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86352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因彭某系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因此,龍華區法院依法認定被告人彭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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