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林澤勇違紀案件,觸動很大。村干部手中的權力是人民給的,不能守住紀律底線,那離‘階下囚’也就只有一步之遙了。”今年“七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區開展扶貧領域專題警示教育活動,該區村“兩委”干部紛紛表示,將引以為戒,不能步林澤勇的后塵。
今年4月6日,三元區紀委收到三明市委巡察辦移交的一起問題線索,中村鄉中村村黨支部原書記林澤勇優親厚友問題浮出水面。
經查,林澤勇利用協助政府管理的職務便利,優親厚友,讓不符合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項目申報條件的親戚、朋友和部分村“兩委”干部每戶獲得1萬元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補助資金,且以需要費用為由,將發給30戶村民中22戶的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款,按事先約定的3000元至5000元不等“抽頭”,共收取10.8萬元占為己有,涉嫌貪污犯罪。4月28日,三元區紀委給予林澤勇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手操辦,違規申報
2013年5月,時任中村鄉中村村黨支部書記的林澤勇在協助政府開展扶貧項目工作過程中,從區委農辦得知申請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項目每戶可獲得1萬元扶貧補助資金的消息。于是,林澤勇便尋思著把這個項目爭取過來。經過一番運作,他從區委農辦申請到30戶危房改造指標。
按照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項目有關規定,確定享受補助的人選,必須先由村民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并附上相關資料,之后召開村“兩委”會議、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民主評議,然后申報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方可上報鄉政府,再由鄉政府報區委農辦審核、實地考察驗收。
然而,林澤勇卻置相關程序于不顧,自己拍板決定了危房改造申請人員名單,村民們對具體情況并不知情,信息也都是虛假的、亂填的。此外,名單未經村集體研究,也沒有公示評議,除了部分村“兩委”干部,其余都是林澤勇的親戚、朋友。他還和這些人約定,要按照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標準 “抽頭”。
心存僥幸,拒不整改
2013年底和2014年1月,30戶村民的危房改造項目扶貧補助資金分2批下撥到申報的村民賬戶。“第一筆5000元到農戶賬戶上后,我就去找農戶先要2000元,等后面5000元到了,再拿3000元。”就這樣,林澤勇共向22戶村民“抽頭”10.8萬元。
補助款剛下撥后不久,很多村民發現林澤勇優親厚友、違規操作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項目一事,便向鄉黨委、政府反映。林澤勇怕東窗事發,為隱瞞事實真相,擅自授意村委會文書余某某補充村“兩委”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記錄,將危房改造項目扶貧補助資金提留部分作為村集體公益資金,企圖蒙混過關。
之后,鄉黨委根據群眾反映情況,免去林澤勇村黨支部書記職務,并收回全部危房改造補助款30萬元。然而,收回的30萬元扶貧補助款并未及時上交區財政賬戶,一直滯留在村集體財務賬戶兩年多時間。
2016年,全區開展扶貧資金自查自糾期間,林澤勇抱著“等等看、收上去總會再發下來”的僥幸心理,拒不整改,直至案發。他在懺悔書中這樣寫道:“一方面,想為親朋好友做點人情;另一方面,自己也想從中弄點錢用。”
嚴查快處,強化問責
今年2月20日,三明市委派出巡察組,對三元區開展扶貧資金專項巡察。巡察組到中村鄉政府延伸巡察,發現三元區財政局于2013年底和2014年初,分兩次向中村村下撥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項目扶貧補助資金共計30萬元,并按指標名額分發到戶,但這30萬元事后又被收回。3月7日,巡察組結束巡察。3月14日,巡察組向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匯報,并就中村村問題作了專題匯報。
3月27日,根據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意見,巡察組對三元區開展巡察“回頭看”,并對中村村30萬元扶貧補助資金問題進村入戶深入走訪了解,發現這筆滯留2年多的30萬元背后存在林澤勇涉嫌違紀問題線索。很快,市委巡察辦將這起問題線索移送三元區紀委展開調查。
面對大量鐵的證據,林澤勇如實交代了自己的問題,他沉痛地說:“沒按規定要求去做,財迷心竅,優親厚友,貪圖危房改造補助款,行為極其惡劣,我愿意接受懲罰。”最終,林澤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此外,區委農辦原主任葉爭健等人因審核、驗收把關不嚴,也被嚴肅問責。葉爭健因還存在其他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線索,被區紀委立案審查,5月27日,區紀委監察局給予葉爭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羅興根黃濤 葉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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