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不滿前妻接孩子 男子騎車懟豪車
海口網7月27日消息(記者高潮 通訊員吳達忠)海口男子張某某因不滿前妻擅自到幼兒園接孩子,騎電動車故意撞壞前妻乘坐的奔馳越野車,不僅賠償車主近兩萬元,還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3個月。
2016年10月28日下午3時10分許,張某某駕駛一輛橙色無號牌電動車來到丘海一橫路某幼兒園對面路邊,等待孩子幼兒園放學接其回家。隨后,張某某的前妻傅某某乘坐劉某某駕駛的黑色奔馳越野車來到幼兒園門口準備接孩子。傅某某下車看到張某某等候在路邊,立即返回奔馳越野車上并要求劉某某迅速駕車離開幼兒園。張某某因不滿傅某某未經其允許擅自到幼兒園接孩子,立即開電動車橫沖過馬路,直接撞上劉某某剛啟動的奔馳越野車左側中部,致該車左前門、左后門、左側踏板外殼及左踏板內格多處損壞。經鑒定,奔馳越野車損壞價值為15087元。案發后,張某某賠償劉某某經濟損失19800元并取得對方的諒解。
秀英區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某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鑒于張某某有自首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依法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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