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盤和林財政部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應用經濟學博士后
高端白酒漲價、茅臺鐵腕控價等均成為今年以來的熱議話題。近日,北京商報記者調查北京白酒市場后發現,高端白酒代表產品飛天茅臺價格普遍已經超過1500元,一家位于小營北路的煙酒店更喊出1800元的高價。遠超茅臺董事長、茅臺酒股份公司董事長袁仁國在近期茅臺酒市場管理工作情況座談會上提出的53度飛天茅臺全國批發價1199元/瓶;零售價1299元/瓶的價格紅線。(北京商報,7月26日)
茅臺“控價鐵政”并不是什么新鮮事情,是好多年之前茅臺屢屢祭出的手段;而“控價鐵政”更是在人們的意料之中,這恐怕也不會在茅臺董事長、茅臺酒股份公司董事長袁仁國的意料之外,因為每次茅臺控價都是以失敗告終的。倒是茅臺公司依然抱著“控價”這一做法不放,確實讓人十分不解。
筆者認為,在“市場發揮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的今天,價格是市場發揮作用的重要工具,這是一個基本經濟學常識,茅臺的“控價鐵政”必然不是“價格鐵律”的對手。
應該說,茅臺“控價鐵政”是動真格的,并不是做做樣子,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今年5月3日,袁仁國在茅臺酒市場管理工作情況座談會上針對飛天茅臺明確要求經銷商要守好兩條價格紅線:53度飛天茅臺全國批發價為1199元/瓶;零售價為1299元/瓶。這是茅臺召開的第三次市場管控會議。
期間茅臺還對多家擾亂市場秩序的經銷商進行嚴厲處罰。茅臺黨委書記、總經理李保芳更表示,“誰制造市場亂象就砸誰的飯碗”。4月下旬,茅臺先后針對16家貴州市場違約經銷商、66家國內違約經銷商進行通報并追責,原因為私自向電商平臺供貨,跨區域銷售;而后又通報新疆、山東、天津、浙江、云南、四川6個省區市場秩序管控不力,解除新疆劍南酒業有限公司等兩家經銷單位合同關系并實行相應處罰。此外,其余5個省區負責人也在績效方面被懲處。
結果不用說,今年5月份,筆者在廣州某著名商場就買了兩瓶零售價格為1760元/瓶的飛天茅臺。目前市場上的普遍現狀是:要么飛天茅臺售價混亂一天一漲;要么就是有價無貨。茅臺費盡力氣的“控價鐵政”基本上可以宣布失敗。
事實上,茅臺的“控價鐵政”既有限制最高售價的,也有限制最低售價的,但從來都沒有成功過。在嚴控公務消費等因素的作用下,茅臺酒最低價格一度低至每瓶800元,跌破819元的出廠價,一些茅臺長期合作的甚至5--10年的大經銷商也開始甩貨。為了遏制經銷商的甩貨,貴州省茅臺酒銷售有限公司通過合同約定,對經銷商向第三人銷售茅臺酒的最低價格進行限定,對低價銷售茅臺酒的行為給予處罰。頗為諷刺的是,貴州茅臺因此被依法處以2.47億元的反壟斷罰款。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當供給與需求力量可以自由發揮作用的時候,價格由供需決定,再強大的力量也不可能取消供需規律,就像不能取消萬有引力定律一樣,又被稱之為“價格鐵律”。因此,價格控制,包括最高限價和最低限價,都不是有效的工具。
在競爭市場中,價格的變動不過是供求規律運行的結果;沒有價格的變動,就會存在短缺和過剩。限制最高價格(茅臺公司)造成了控制價格下的短缺,人們想要購買的產品的數量超過生產者(茅臺經銷商)能夠提供的數量,因為生產者(茅臺經銷商)沒有這種積極性。而茅臺公司只能限制一級經銷商,對于龐大的終端市場沒有力量來控制,于是產生了黑市價格。茅臺一級經銷商完全可以通過各種辦法提高茅臺的供應價格,如搭售其他品牌的價格。反之,則產生過剩。
此外,茅臺“控價鐵政”還進一步強化了茅臺的稀缺性,額外賦予了茅臺的投資價值,導致商家“囤貨”“炒貨”行為,進一步加劇市場供需失衡,到一定程度還會導致不同程度的“郁金香泡沫”(人類歷史上第一次有記載的金融泡沫)事件。之前,普洱茶等就發生過泡沫破裂,很多炒家損失慘重。
實際上,價格是最重要的供需調節機制。以茅臺酒為例,價格上漲后,一部分消費者會選擇替代品或減少消費量,有利可圖的經銷商未必敢于在高價位上大量囤貨,往往會增加供給,從而實現市場自我調節。
我國當前在大力推行價格改革,價格改革的核心就是通過政府遵循供需規律,放松對價格的管制,從而讓市場發揮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而茅臺公司卻反其道而行之,遭遇“價格鐵律”的懲罰也就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這不是明智之舉。(盤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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