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萬余元已通過微信轉賬給好友,可對方卻說沒有收到錢,錢去哪兒了?仔細核對后,牟女士嚇出一身冷汗:自己輸錯電話號碼,錯把陌生人當成好友!等牟女士意識到出問題,對方已把她的微信刪除。這,可怎么辦?
7月27日下午,電話里談好生意后,牟女士需要通過微信給朋友轉賬10900元。
牟女士翻閱微信好友列表后,發現沒有添加過這位朋友的微信,于是輸入朋友的電話號碼添加對方微信。
因為對方及時同意添加好友,牟女士沒有多想,沒有再次明確對方身份,就分3次給對方轉賬10900元。
牟女士說,轉賬信息一發出,對方立即就收了款。
1個小時過去,牟女士的朋友打電話來問她為何遲遲不轉賬,牟女士一頭霧水地說:“我轉了呀!你也收了呀!”
朋友告訴牟女士;“我沒有加你微信,哪來的收錢一說。”
這下牟女士慌了:“剛剛加微信的那個人是誰?是誰收了我的錢?”
仔細核對剛剛加微信的電話號碼,牟女士發現自己疏忽大意,竟把朋友的電話號碼輸錯一位數。牟女士追悔莫及,原來竟是自己親手把錢送給了陌生人。
牟女士趕緊聯系錯加微信的那位“好友”,試圖討回10900元。
哪知,對方已把牟女士的微信刪除,牟女士趕緊撥打對方的電話,不接!
連打兩三個之后,對方關機了。
牟女士趕緊報了警。
事后,牟女士告訴記者,盤龍區金辰派出所給她的答復是:此事因她個人過失造成,不構成詐騙,不能立案,建議她走法律途徑解決。
“都怪自己疏忽大意,白白損失1萬多元。以后一定多加小心,核實身份后再轉賬。”牟女士感慨地說。
律師支招
涉嫌不當得利 網友應當返還
云南滇緬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伍開國認為,從法律上講,收取牟女士1萬余元的“微信好友”,其行為屬于不當得利,應該無條件退還給牟女士。建議牟女士通過請求微信技術后臺查詢收款者的真實信息,聯系并要求對方返還這筆錢,如果對方拒不返還,可以到法院訴訟,要求返還。
伍開國建議,市民平時通過社交軟件轉賬時,最好先打電話確認收款人的微信、QQ號是否就是其本人,如果是大額匯款,最好去銀行辦理并在轉賬后保留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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