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銀行轉賬方便快捷,但操作時一定要認真核對,避免誤轉他人,福建上杭一女士就在通過銀行轉賬時,誤將轉給兒子的錢款匯入他人。上杭縣人民法院10日披露,該院審結該起不當得利糾紛案,判決闕某歸還林某15550元及相應利息。
林某曾在2014年轉賬裝修款給闕某,后闕某的賬戶和戶名在林某的手機上保存起來。2016年8月7日,林某原本要通過手機銀行轉賬給其兒子15550元用于歸還車貸,但在操作過程中,錯誤轉入闕某的建設銀行賬戶上。
林某發現轉賬錯誤后,通過銀行等單位取得闕某的聯系方式,向闕某說明原委,并要求闕某將15550元款項退還。闕某起初表示待確認收款后將退還,但闕某一直未將該款退還給林某。林某訴至法院,訴請返還錢款及孳息。
法院經審理認為,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林某誤將現金15550元匯入闕某的賬戶,闕某取得款項后,未返還林某,構成不當得利。現林某要求闕某返還15550元及孳息,證據充分,于法有據,遂作出前述判決。
法官提醒:網銀轉賬簡便易操作,但也易“手誤”,大家在操作時,一定要仔細核對對方的詳細信息,同時在發生失誤時及時保存有關證據,通過法律手段維護權益。“被收款”的一方亦應及時返還“誤打款”,避免因不當得利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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