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男生練散打 一個背摔致粉碎性骨折
中安在線訊據安徽商報消息 15歲的男生小雨(化名)是安徽建工技師學院的學生,在學校組織的散打訓練期間,小雨被摔倒在地,造成上臂粉碎性骨折。事發后,他一紙訴狀將學校訴至法院,要求賠償。但是,校方表示其沒有過錯。此案在包河區法院開庭審理,校方有沒有為參訓學生鋪3厘米厚的墊子成庭審焦點。
去年10月19日晚,安徽建工技師學院組織學生在操場進行散打訓練。21時30分左右,小雨被訓練同伴郭祥(化名)一個背摔摔倒在地。小雨頓時感到右臂劇烈疼痛,隨后被送往醫院治療,經過診斷為右上臂骨粉碎性骨折,在醫院住了一個多月院。
小雨認為,在訓練期間出了這個事情,學校以及將自己摔傷的郭祥均應該負責。他找到雙方要求賠償,但是最終沒能達成一致。小雨無奈將學校以及郭祥起訴至包河區人民法院,要求賠償他各項損失7.9萬余元;二次手術產生的各項費用,待二次手術完成后另行主張。
安徽建工技師學院辯稱,學校提供的訓練場地符合規定,因此學校沒有過錯,“此事屬學生活動中的意外事件。”學校稱,小雨受傷后得到了及時治療,學校盡到了管理和保護的職責,考慮到小雨的實際損失,學校愿意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據了解,當時小雨雖是參與學校組織的散打訓練,但是小雨與郭祥進行背摔項目訓練時,教練并不在場。小雨是未成年人,郭祥比他大4歲。
沒鋪3厘米厚墊子就有過錯
法院經審理認為,安徽建工技師學院在安排學生參加具有對抗性的體育活動時,應盡到其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義務,學校應為參加訓練的學生提供安全和符合國家標準的散打場所,現場應鋪有不小于3厘米厚的墊子。
在本案中,學院組織學生在校內塑膠操場訓練,未鋪設墊子,小雨與郭祥進行背摔時,右上臂觸地,沒有墊子緩沖壓力,增加了倒地后的沖擊力,加重了小雨的損傷。學校在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上存在一定的缺失。
而小雨和郭祥對于散打活動的后果應當有一定的預見性,應知散打中背摔動作的危險性,但均未聽從教練的安排,在教練不在場的情況下,配合進行背摔,由于方式不得當,造成小雨倒地時右上臂觸地,兩人均有責任。但是,郭祥和小雨相比無論體力還是心智均強于小雨,郭祥應有高于小雨的安全注意義務。
據此,法院認定,安徽建工技師學院承擔50%的賠償責任、郭祥承擔30%,小雨自己負責20%的責任。近日,法院一審判決,安徽建工技師學院賠付小雨1.7萬余元,郭祥賠付小雨1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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