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申請公租房之名詐騙143萬元
儋州一女子一審獲刑13年4個月并處罰款15萬元
儋州女子陳某某以幫別人申請公租房之名,詐騙錢財143萬元。近日,儋州市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陳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4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
據了解,被告人陳某某,女,儋州人,初中文化程度。自2014年7月至2016年4月間,陳某某本人以及通過中間人,對他人謊稱認識有關領導,能幫忙申請到儋州市那大鎮政府公租房,每套房收取1.3萬元至3.8萬元的“手續費”。在收到受害人預先交付的3000元至1.4萬元的定金后,陳某某將其中2000元至4000元不等作為好處費分給中間人,余款用于購買私彩和歸還高利貸等。截至案發,陳某某并未幫他人申請到公租房。
因該案涉及被害人人數眾多,涉案錢財數額特別巨大,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儋州市公安局和市人民檢察院組織精干力量深挖犯罪,最終認定涉嫌犯罪事實175宗,犯罪金額高達143萬元,達到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在庭審過程中,公訴人就陳某某詐騙的犯罪事實,提供了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等一系列證據,對其犯罪情節、犯罪性質及后果進行了具體論證與說明。面對證據,陳某某當庭表示認罪。
?
相關鏈接:
近千年之后,蘇軾給儋州留下了什么?快來看看?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