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初稱無傷亡 兩天后宣布4死5失蹤” 山西和順礦難,誰被“蒙蔽”?
8月11日,山西晉中和順縣呂鑫煤業A6區發生大面積滑坡。13日,和順縣政府網發布消息稱,該起滑坡中并無人員傷亡和機具損失。但15日,政府網再次發布消息稱,經初步調查,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失蹤。
初稱無傷亡,兩天后竟宣布4死5失蹤
12日下午,事故現場無搶險救援跡象,煤礦工作人員、和順縣新聞辦、煤炭工業局工作人員均表示,滑坡未造成人員傷亡和機具被埋。
13日,和順縣政府網發布滑坡調查情況說明,表示事故無人員損傷。
14日,和順縣政府網再次發布滑坡情況說明,表示未造成人員傷亡和機具損失;另外當地公安機關對一名在貼吧、微信圈散布滑坡造成人員和機具被埋的人予以行政拘留。
15日上午,和順縣政府網發布消息,呂鑫煤業法人代表、總經理高陽到公安局投案,稱滑坡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失蹤,同時機具被埋。
△畫面顯示12日并無搶險救援
呂鑫煤業總經理高陽說,8月11日,他正在日本,13日早晨返回和順縣后就到了礦區。據他介紹,他到滑坡現場時,當時確實沒有救援。
呂鑫煤業總經理高陽:
沒人跟我說有車輛、人員(被埋)。昨天媒體一直在說這件事,所以就召集工程隊的過來了。昨天(14日)晚上知道有人員傷亡,我第一時間就去報案了。
通報“前后不符” 信息核實相互推諉
據了解,和順縣政府網發布信息,需通過和順縣信息中心,但信息中心不會對政府網上刊登的信息把關,而是由內容提供單位負責,信息中心只會檢查有沒有錯別字和原則性的錯誤。信息中心負責人表示,兩篇被撤下的通報內容,都是由和順縣新聞辦提供的。
而和順縣新聞辦主任張森林則表示,通報內容的來源是煤管局,有署名,并且新聞辦也不負責去對內容進行核實把關。
和順縣煤炭管理局則稱,12日上午,即事發的第二天,他們的工作人員到現場進行了查看,對值班礦長及附近作業的人員進行了詢問,得出該地點無人員和機具作業的結論,隨后把調查結果通過縣政府網進行了發布。
網友舉報被行拘專家:應鼓勵重視舉報信息
此次事故發生后,有人在網上發貼稱事故造成了人員傷亡,為此和順縣公安部門曾行拘該發帖者。和順縣公安局副局長馬志武稱,滑坡事故發生后,由于相關部門前期調查不夠深入,導致公安機關做出了錯誤裁定,隨后已撤銷案件,對發帖者也解除了行政拘留。
對此,安全生產專家劉鐵民表示,當一種重大的突發事件,尤其礦難發生時,我們最應該關心的是可能受傷或死亡的工人,而不是社會上所謂的“謠言”。而且在這個時候,如果這樣的傳言多了一點,那么對于政府早期發現問題,實際上是有利的。所以當事故發生時,更應該歡迎公眾,對一些社會突發事件進行舉報和披露。
瞞報屢次發生 是規避風險的心理驅動
煤礦事故中的瞞報,今年已經不是第一次聽到。六個月前,湖南也發生過一起瞞報事件。煤礦事故發生后,湖南漣源市委宣傳部稱9人遇難。4天后,湖南婁底市政府新聞辦對外發布,事故中存在瞞報遇難人數的現象。
瞞報事件為何屢次發生?安全生產專家劉鐵民表示:
首先,事故發生時,瞞報者會有風險判斷,如果瞞報成功他們可以毫發無損,蒙混過關,但如果公開信息并且發生的是重大和特別重大的事故,他們必然受到刑事責任的追究。所以他們認為,瞞報的風險更小一點。
其次,企業都是有追逐利益的原始動機的。如果把安全生產和事故報告的這樣的要求,建立在企業主的道德和良知上,這種基礎就是不牢固的,很難防止瞞報事故的發生。
最后,不愿意在自己所管理的地方出現重大和特別重大生產事故,是一種心理驅動,因此當發生事故傳聞時,他們“寧信其無不信其有”,所以就會有層層推諉、“心領神會”瞞報的現象。
目前,和順縣已對前期帶隊到現場調查的和順縣煤炭管理局局長張瑞清就地免職,也將對其他責任人依規嚴肅追責。事故現場搶險救援正在進行,事故原因和傷亡人數的具體情況還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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