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多起性侵害案件屢屢登上國內新聞頭條,加深了社會對這種違法犯罪行為的憎恨和恐懼。性侵害如同一道黑影,籠罩在所有潛在受害者的頭頂,嚴重威脅著公民的人身安全與社會的和諧穩定。如何有效治理這一社會“頑疾”,切實保護潛在受害者人身安全,是各級立法、司法、執法機關必須面對的重大課題。近日,上海市閔行區作出的一項重大突破,值得我們“點贊”。
去年11月,上海市閔行區檢察院在辦理某起教師猥褻學生案件時,曾依法建議法院禁止嫌犯在一定時期內從事教育及相關工作,首開“限制性侵罪犯從業”之先河。今年,閔行區更進一步,嘗試將這類禁令制度化。當地近日實施《關于限制涉性侵害違法犯罪人員從業辦法》,規定近5年中實施過強奸,猥褻兒童,組織賣淫,強迫賣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等行為的違法犯罪人員,將被禁止從事與未成年人密切相關的職業,限制對象包括但不限于教育、醫療、游樂等行業。
要打擊性侵害犯罪,切實保護未成年人,就需要這種堅決有力的舉措,就需要這種敢作敢為的制度創新。
這項制度創新觸及了公眾對性侵害犯罪恐懼的兩大痛點——其一是人們對性侵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極端反感,其二則是人們對于“潛伏在身邊的惡魔”的深層恐懼。
回顧近些年來引起社會熱議的性侵害案件,許多案件與未成年受害者密切相關。未成年人是社會未來的希望,本應在呵護之中健康成長,然而性侵違法犯罪的魔爪卻總是伸向這些祖國的花朵,既令人憤怒,也使人憂心忡忡。在韓國,一部名為《熔爐》的揭露性侵兒童惡行的電影,曾引發全國性的大討論,并最終促成國會出臺加強嚴懲性侵幼童者的法律(人稱“熔爐法案”),國內社會也盼望有關部門在制度上嚴格地懲戒性侵罪犯。
閔行區出臺的新規定,斷絕了許多有性侵害傾向的前科人員的犯罪途徑。2016年,社會組織“女童保護”曾發布統計報告,顯示我國70%以上針對兒童的性侵害都是“熟人作案”,易于接觸兒童職業的從業者作案占比很高,包含教師、校車司機、學校廚師、幼兒園工作人員、保安、舞蹈團成員等。這些職業的從業者一貫受到未成年人及其家長信賴,只有依靠有關部門在制度層面嚴格禁止有前科的人再次進入這些行業,才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人們心中的恐懼。
盡管閔行區此次出臺規定,引來了一定的爭議和反對——反對者認為,這種做法傷害了性侵罪犯的隱私,構成了對刑滿釋放人員的歧視。但說實話,這樣的規定在中國來得已經太晚。1994年,美國女童梅根遭到有性侵害前科的男子杰西·提門德夸斯性侵并被殺害,受害者父母根本不知道這位有前科的“惡魔”搬到了他們居住的地方。這起事件在美國催生了“梅根法案”,法案規定所有性侵案犯的信息都將被公開,以保護潛在受害者不受傷害。閔行區的新規只是對他們就業的領域作出了限制,這就好比有惡性傳染病的人不適合從事食品衛生行業一樣,只是基于職業要求本身的考慮,遠遠談不上什么“歧視”。
閔行區這次開了一個好頭,但是僅有開頭是遠遠不夠的,如果這些性侵案犯離開了閔行,還是可能混進教師隊伍,繼續侵害其他地方的未成年人。因此,我們有理由呼吁其他地方也盡快在這一方面展開探索,爭取早日建成全國一盤棋的性侵案犯從業限制制度,以真正實現對未成年人的全面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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