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入室盜竊被抓法院判刑10個月
澄邁男子莫某某潛入他人房內,偷走桌子上的戒指和手表,結果被主人發現追趕,并聯合群眾一起將其抓獲。近日,海口秀英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莫某某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2017年2月1日19時許,被告人莫某某來到海口市秀英區海秀鎮海榆中線新村某住宅樓,見該樓302房間房門未關便順勢進入房內,盜取被害人肖某某放置在桌子上的一枚金戒指及一塊手表放入自身口袋。莫某某在繼續行竊時被發現,失主追至新村金福路路口處與群眾一起抓獲莫某某。案發后,公安機關已將被盜物品返還肖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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