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小區?
業主車位有限,多數小區說“不”
和平里街道柏林寺小區,一輛TOGO途歌公司的smart共享汽車停在院內停車位上。從手機App上的信息可以看到,該車已經在車位停放了5小時以上。
“不知道具體什么時候開進去的,有時進小區的車輛多了,一不留意就放進去了”,柏林寺小區東門門衛告訴記者,該小區屬于家屬院,院內車位比較有限,不支持共享汽車進入小區停放。
“車位緊張不說,一旦停進去了,出門時候誰交停車費?”小區門衛告訴記者,共享汽車在小區內停車(尤其是長時間停車)所產生的費用,可能引發糾紛。綜合考慮,小區不允許共享單車、共享汽車駛入停靠。
而在東直門街道香河園北里,門衛劉大爺稱,安保管理方同樣不允許共享汽車駛入小區。“占車位啊,我們這個小區總共125個固定車位,8個臨時車位。這8個臨時車位還得14輛車來搶,人家都交了費的。”劉大爺稱,上個月底的一天晚上,曾有一輛共享汽車進入小區停在業主車位上,業主等了許久都沒人來用車。最終,小區業主只好把自己的車開出小區,去馬路邊尋找車位停車。
記者走訪三元橋、太陽宮、朝陽大悅城周邊多個小區發現,多數居民小區對共享汽車駛入停車持拒絕態度。拒絕共享汽車停進小區,物業安保管理方面的理由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類:業主車位有限、存在安全風險、管理上沒有義務等。
對此,一度用車表示,車輛可以在行駛中途進入小區,但停車結算只能在指定停車網點完成,否則車輛會一直計費;TOGO途歌答復,支持在所有正規停車位停靠,如小區有合法、公共、便于下一位用戶使用及不妨礙業主私家車進出的車位,可以停靠,但堅決反對占據業主車位停車的行為;Gofun出行則表示,已在本市一些停車條件成熟的小區實現了停車合作,只要軟件中標明可以停車的小區,用戶就可放心停靠。
觀點
停車難的深層原因
是角色錯位
“目前,共享汽車的停放點遠遠不夠,但市場需求量又很高,企業著急也沒有用。北上廣等城市,本身停車位就很緊張。共享汽車出現后,這個矛盾更突出,解決不了。”在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國家信息中心分享經濟工作委員會專家委員朱巍看來,市場對共享汽車的需求量很大,但可操作性并不高。停車難題只是表象,更深層次的問題在于共享汽車本身的角色錯位。
朱巍說,在構成“互聯網+”的交通出行方式中,共享汽車、共享單車、網約車等元素之間,應該有層次區別。之所以共享汽車停車難題突出,原因在于模糊了共享汽車本身該有的角色。他舉例,在城市日常出行領域,公交、網約車、順風車應是市民主要考慮選擇的;解決500米范圍內的距離應靠共享單車;市民去郊區游玩、遇到特殊事件、遠程旅游等,才是共享汽車該承擔的角色。現在的問題是,由于共享汽車價格相對便宜,資本推廣等因素,以上功能模糊了。本來市民可以選擇公交或網約車出行抑或組合出行,卻選擇了共享汽車。
“面對市場驅動,資本往往是盲目的。然而,從城市里的一個點到另一個點,提倡用共享汽車,并不科學。”朱巍建議,相關方面不要過多考慮如何解決停車位緊缺,反而應當思考共享汽車角色、功能和定位。在市民的日常出行領域,共享汽車不應充當主要角色。共享汽車更側重于城市周邊、城市之間的使用,這種發展模式才是正確的。主筆李松林?
實習生 黃松煒 陳潔玲 文并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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