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20支假“中華”鉛筆被索賠3萬元
沌口一小副食店因“商標侵權”被起訴 店主稱進貨時不知真假
本報訊(記者石偉)“20支鉛筆賣了14塊錢,沒想到招來一場官司,還要賠別人3萬塊。”昨天,沌口一家小副食店的老板劉先生說,接到法院傳票的時候 “整個人都懵了”。
劉先生店里還剩下一盒鉛筆,鉛筆的下方是法院傳票記者石偉 攝
在劉先生手里,記者看到了一摞文書材料,其中有一份武漢市中級法院的傳票和一份民事起訴狀。劉先生被傳喚的事由是“侵害商標權糾紛”,理由是“中華牌”商標所有人通過委托調查,發現劉先生的副食店銷售假冒“中華牌”鉛筆。“中華牌”鉛筆廠要求劉先生停止銷售侵犯“中華牌”注冊商標權益的商品,支付侵權賠償、公證費、律師費、交通費共計3萬元,另外還要承擔相關訴訟費用。
在這些材料里,武漢晚報記者看到有兩份照片復印件,上邊顯示為兩盒“中華牌”鉛筆和對應的收據,收據顯示金額為14元,開具日期為今年5月3日。
“我經常到硚口一些集貿市場進貨。三四年前進貨的時候,順帶買了幾盒‘中華’鉛筆,10支一盒,一共花了38塊錢。回來就放在貨架上賣,到現在沒賣完。5月份的時候,來了個人,一次買走兩盒,還特意要求開收據。法院送來的材料里,有當時的收據,成證據了。”劉先生說,文書材料里留有原告代理律師的電話,聯系之后,對方表示可以通過和解方式解決,但要劉先生支付7000元賠償。
“我進貨時,也不知道這些鉛筆是真是假,根本沒意識到還有真假的問題。”劉先生說,他一共只賣出14塊錢的鉛筆,被索賠幾千、幾萬元,讓他想不通。
昨天,武漢晚報記者與“中華牌”鉛筆負責此案的代理律師王女士聯系,對方表示對于案件細節不方便透露。記者又聯系了“中華牌”鉛筆生產廠商“中國第一鉛筆有限公司”,該公司市場部負責人表示,公司對于侵害品牌的打假行動,是委托其他公司負責的,具體情況需要核實。
律師:商家要提高法律意識
湖北金衛律師事務所律師熊敏杰表示,盡管劉先生銷售出的侵權產品數量少,但是也造成侵權事實,被侵權方有權提出索賠,然而3萬元的賠償金額不一定能獲得法院支持。根據《商標法》,在侵權賠償數額方面,一般按照被侵權人受到的實際損失來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按照侵權人因侵權而獲利的金額確定;以此難以確定的,參照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來確定。
“具體到劉先生,如果他能提供正常的進貨單,證明自己是一般性進貨,事先并不知情,并且提供了進貨上家,法院在判決的時候會考慮實際情況,落到他身上的責任和賠償會少很多。”熊敏杰提醒,經營者在進貨、銷售過程中,要提高法律意識,注意分辨有異常的產品,避免給自己帶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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