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誰占用公共區域設地鎖、釘鐵樁?城管:再出現類似問題將嚴管重罰
城管執法人員介紹:私設者可以隨時打開使用這種地鎖,但其他人卻不能使用。
海口網9月27日消息(記者 陳延鵬)“公共區域竟然被釘上鐵樁,成了私人地盤。”25日晚,接到市民投訴關于亂釘鐵樁的問題后,海口12345政府服務熱線立即向城管部門反饋。目前,城管部門將這種實為地鎖用途的鐵樁進行了拆除,下一步將舉一反三,在全市范圍內整治亂釘鐵樁行為。
私設地鎖將路面占為己用
據市民反映,國貿大道仙樂花園小區的沿街鋪面前,原本是一條可供行人通過或車輛臨時停放的公共區域,卻被人私自釘上一排鐵樁,有的還用鐵鏈圍住,把公共區域劃成了私人地盤。“這種行為侵犯了公共利益,是一種破壞市容市貌和社會秩序的不文明行為。”市民表示。
接到海口12345政府服務熱線的問題反饋后,龍華區城管局連夜進行了現場調查,確認該處鐵樁是違規私設并決定于26日上午拆除。“我們共拆除了25根這種鐵樁,并調查是何人所為。”26日上午,正在現場指揮拆除鐵樁的龍華區城管局金貿中隊中隊長周敏表示。
經城管執法人員現場查看,這些黑、黃色相間鐵樁實際為立柱型地鎖,打開下方鎖扣后,可以拔起鐵樁上端,意味著現場公共路面被私人控制使用,需要停車時只要打開鎖扣即可,平時則處于上鎖狀態阻止他人使用場地。
“仙樂花園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和鋪面經營者均稱不知情,我們正在進一步調查確認私設地鎖者。”周敏表示,該處路面緊挨人行道,是供小區業主和市民使用的公共區域,私設鐵樁行為違反了《海南省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道路、公共綠地和其它公共場所放置或者設置影響車輛、行人通行的障礙物。”等規定。
拆了地鎖又放上圓錐筒
記者采訪過程中,一名自稱莊某的鋪面經營者對城管執法人員拆除鐵樁極為不滿,稱如果沒有鐵樁阻攔,會有人在此停放車輛影響鋪面經營。同時,莊某又擺放了兩個圓錐筒擋住路面,城管執法人員當場進行了制止,并要求莊某自行收回圓錐筒。
除可解鎖的立柱地鎖外,仙樂花園前的“光大證券”則在公共路面上設置了鐵柱,中空的鋼管內被灌入水泥,底端用水泥墩加固,鐵柱間還可以用鐵鏈加以鏈接。“這種做法十分牢固,如果沒有專業工具很難拆除。”城管執法人員表示。
“光大證券”一名段經理表示,此前沒人說不可以安裝鐵柱,他們已經安裝2年了,主要為客戶預留車位使用。“如果不可以,我們會盡快拆除。”段經理說。
據介紹,私設地鎖和安裝鐵樁行為并不少見,五指山路、大英路、義龍西路等地段均曾出現過類似問題,市和各區城管、交警等部門均快速進行了整治和查處并不斷加大日常巡查,發現一宗整治一宗,僅龍華區在近日的私設地鎖專項整治行動中就拆除掉19處地鎖,并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罰。
占公共區域私設地鎖將嚴管重罰
據介紹,私設地鎖危害很多,如果絆傷行人,私設者需承擔受害人醫療費甚至殘疾賠償金等費用,具有管理責任的物業公司也需承擔相應責任。此外,地鎖還對居民小區消防安全造成隱患,損害公共利益和破壞了公共設施。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規定,故意損毀、移動、涂改或擅自增設交通設施造成危害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并處15日以下拘留。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條規定,業主、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
根據目前仍存在的私設地鎖和鐵樁現象,海口市政市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海口數字城管巡查員將全面排查網格內類似問題,各區城管已向各鎮街中隊下達排查整改通知,一旦發現類似的違法違規行為將嚴管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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