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假期”剛剛過去,一篇名為《一年100億?揭秘“攜程”坑人“陷阱”》的文章將機票“捆綁搭售”推至風口浪尖。據中國電子商務投訴與維權公共服務平臺報告,眾多旅行服務平臺存在消費陷阱,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熱心”幫忙勾選航空保險、貴賓休息室、酒店大禮包等付費服務項目,頁面也不作任何明顯提示。
在線訂票“捆綁搭售”被詬病已久。這次引起網友熱議的文章半年前就瘋轉過一遭,雖然數據難辨真偽,但其中的問題很多人都遇到過。央視曾報道指出,機票“搭售”已成行業潛規則。今年5月,中國消費者協會針對某些在線訂票平臺發起調查,相關平臺迅速回應整改,稱已認識到不同產品標價、項目勾選操作、退款服務等方面存在問題和不足。但據媒體后續調查,一些第三方購票平臺非但沒有改進,反而變本加厲,將默認選項增加到三四項,甚至一些航企官方平臺也存在這種違規行為。有鑒于此,民航局運輸司發布《關于規范互聯網機票銷售行為的通知》,規定“在銷售機票時不得以默認選項的方式‘搭售’機票以外的服務產品”。然而,“超級假期”中的諸多案例表明,不少在線訂票平臺仍有改進空間。
“捆綁搭售”并不總是沒有需求,有時它也是一種合理的新型營銷方式。以在線機票為例,如果消費者有接送、住店等需求,使用“搭售”優惠券有可能更為合算,但此種預設的前提,是銷售平臺要充分告知,由消費者自主選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經營者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民航局也規定:“應當通過清晰顯著、明白無誤的形式將貴賓休息室、保險等除機票以外的附加服務設置為旅客自主選擇項。”規定要落實到行動上,部分在線平臺無視消費者權益,甚至拒以整改的原因,在于上述規定皆無提出對應懲戒方式,或懲戒力不足,而消費者不知該向誰投訴,在一定程度上揭示的還有監管缺位的問題。
當前,隨著越來越多在線旅游平臺跟傳統企業互聯互通,我國在線旅游市場前景一片美好。數據顯示,2017年上半年中國在線旅游市場交易規模約3532億元,在線旅游市場規模呈現平穩上升趨勢。對此,一些在線旅游平臺應該意識到,既要發揮好優勢,也要順應好潮流。那些在票務代理上“玩貓膩”的行為,既不符合時代發展趨勢,也終會失去消費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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