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斑馬線、尊重行人、以人為本,反映的不僅是駕駛人的素質,折射的更是城市文明和汽車文明。禮讓斑馬線不只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義務,所有駕駛人都要嚴格遵守。】
機動車經過斑馬線前要禮讓行人,這不僅是一項社會公德,更是一項明文規定的法律責任和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這一法律條文體現了以人為本的原則。斑馬線上機動車不避讓行人,是一種不履行法定義務的行為,構成違法。
禮讓斑馬線、尊重行人、以人為本,反映的不僅是駕駛人的素質,折射的更是城市文明和汽車文明。道路交通安全法對禮讓斑馬線作出了明確規定,要求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因此,禮讓斑馬線不只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義務,所有駕駛人都要嚴格遵守。
“車讓人”,讓出一份溫情、讓出一份文明。駕駛員要自覺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文明行車,禮讓行人。“按燈停走、按道行駛、按線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駕乘、按規處罰”;服從交警指揮,踐行交通法規,不爭道搶道,不搶闖信號,不開“霸王”車;杜絕酒后駕駛、疲勞駕駛;保持安全行車車距,系好安全帶,文明禮讓斑馬線。做文明司機,斑馬線前主動禮讓行人。做到無人時減速,有人時避讓,不與行人搶道。車輛在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不亂鳴喇叭,要主動避讓行人,待行人通過后,安全駛越“斑馬線”,主動營造“路暢人和”的出行環境。
“人讓車”,讓出一份秩序、讓出一份安全。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斑馬線,遵守交通信號燈指示。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行走人行橫道線,遵守交通信號燈指示,不亂穿馬路,不翻越護欄。通過有信號燈控制的人行橫道,遇放行信號時應抓緊時間一次性通過,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以免機動車剎車不及造成意外傷害事故。講禮儀的行人,也不會破壞規則,與車搶道。
開展“文明禮讓斑馬線”活動的宗旨就是要形成,車讓人、人讓車,人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人人文明禮讓的社會氛圍,真正創造一個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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