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口市鼓勵民航業發展財政補貼實施辦法》開始實施
航空公司新開航線將獲財政補貼
海口網10月30日消息(記者祝勇)為提高海口旅游國際化水平和促進民航業發展,《海口市鼓勵民航業發展財政補貼實施辦法》(簡稱《實施辦法》)正式開始實施,市政府將對航空公司或包機公司在海口美蘭機場新開國內航線、國際航線和港澳臺航線、招徠境外旅客、美蘭機場旅客吞吐量增長率等給予財政補貼。
根據《實施辦法》,新開國內定期直飛航線,執行1個航季以上或者連續飛行6個月以上的,給予每班2萬元補貼并培育3年。第一、第二和第三年分別按照補貼標準的100%、75%和50%計算,200座以上的大型飛機補貼標準提高50%。
新開境外定期直飛航線,航班性質為定期,平均每周不少于1班,分不同航班類別、不同機型座位,給予3年培育,第一、第二和第三年分別按照財政補貼標準的100%、75%和50%計算;使用200座以上的大型飛機,補貼標準上浮50%。往返航程小于3小時(含)、大于3小時且小于6小時(含)、大于6小時且小于9小時(含)、大于9小時且小于12小時(含)、大于12小時且小于15小時(含)、大于15小時且小于18小時(含)、大于18小時的,每班分別給予6萬元、9萬元、13萬元、17萬元、21萬元、25萬元、60萬元的補貼。
新開境外航線飛滿3年后亞洲(包含港澳臺地區)航線額外再給予一次性200萬元補貼,洲際航線額外再給予一次性300萬元補貼。
同時,新開境外不定期直飛航線,按新開境外定期直飛航線補貼標準的50%給予補貼;定期直飛境外航線超過3年的原則上不再給予補貼,若需要特殊培育的境外定期直飛航線,須申請報市政府同意后可延長補貼期限,按新開境外定期航線的50%給予補貼;新開歐美、澳新、日本定期直飛航線和對本地經濟具有重要促進意義的定期直飛航線,可另行確定補貼標準和補貼期限。
瓊港空中快線每班給予2萬元補貼,每加密1個航班再增加2萬元;瓊澳、瓊臺定期航線,在享受新開航線3年培育期滿后繼續分別給予每班3萬元和每班4萬元補貼。
根據《實施辦法》,入境境外旅客量補貼,亞洲和洲際直飛航線分別給予入境境外旅客每人次400元和600元補貼,經港澳地區中轉到海口的外國旅客再給予每人次200元補貼。對季度平均入境境外旅客客座率超過40%的亞洲航線和客座率超過30%的洲際航線,補貼標準上浮50%。亞洲和洲際經停航線分別給予入境境外旅客每人次600元和900元補貼。
海口民航運輸機場在無重大安全事故的前提下,年旅客吞吐量同比上一年度增長10%(含)以上,給予機場300萬元獎勵。
航空公司或包機公司須與市旅發委簽訂《海口市航線開發雙方合作協議》后方可執行,否則不給予財政補貼。《實施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 年12月31日。《實施辦法》有關財政補貼統計的起始時間自2017年1月1日起計算并參照本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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