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1月3日消息(記者黃暉)11月2日,海口網(微信號:haikouwang2013)記者從??诃偵絽^食藥監局獲悉,瓊山區一幼兒園因未持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食堂,近日,瓊山區食藥監局依法對該幼兒園予以50000元處罰,并沒收違法所得1750元。
據介紹,今年9月8日,瓊山區食藥監局執法人員對瓊山區邁瀛村中山南路榜銘小區內的理想幼兒園進行檢查,該幼兒園食堂內劃分有洗消區域、配餐間等,在現場還有10本收取生活費用的收據。執法人員檢查發現,該幼兒園所懸掛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有效期截止至2017年3月26日,截至執法人員檢查時已過期近半年。
執法人員在調查中了解到,2016年3月1日,該幼兒園園長林某與先前法定代表人李某簽訂《幼兒園轉讓協議》后,由林某負責辦理幼兒園所有的相關證件。然而在未辦理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前提下,林某仍繼續擅自經營幼兒園食品,并收取35名學生伙食費用1750元。
據林某稱,此前由于相關證件未辦理下來,在接手該幼兒園后其一直沒有經營。直至今年9月起才陸續接收學生。在執法人員檢查幼兒園后,她已陸續退還學雜費給家長,并勸離35名學生。
對此,執法人員判定,該幼兒園未持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食堂等餐飲服務,違反了《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瓊山區食藥監局依法對該幼兒園處以罰款50000元,沒收違法所得1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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