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0日下午從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獲悉,針對網上一些家長反映的福建“高考移民”問題,福建已經查處并終止了63名鉆政策空子的“高考移民”高考報名的資格,下一階段將在省內進行排查,堅決杜絕“高考移民”現象。(11月21日《福建日報》)
“高考移民”現象在中國由來已久,是一個非常復雜的社會現象,我國目前基礎教育發展不均衡,教育資源配置無法達到真正意義上的全國一盤棋,但“高考移民”盛行還有一個重要因素,那就是個別省份的戶籍、學籍管理制度不嚴,給那些動歪腦筋的人有機可乘。
高考一直被形容為“千軍萬馬過獨木橋”,別說是地域差異招生分數線那十幾、二十分,即便是同一城市同一學校的考生,哪怕相差0.5分,考生前途命運都會截然不同。因此,無論這些“高考移民”用什么方式、付出了多大的代價,但在現行教育體制還未改革的情況下,就必須維護給予大部分學生的公平權利,要堅決打擊這種憑借權力、金錢開路移民成功,上了理想的高校的少數人。
改革開放近40年以來,民眾參與改革發展成果分配的熱情高漲,而公平的受教育權無疑是發展改革成果的重要內容。當教育改革還在進行,而沒有更好的方式替代當下高考體制時,就得盡全力維護當下體制應有的公平、公正,才能不辜負萬千學子、家庭的期盼,也是維護社會穩定大局之所需。
然而,任你招數再多、措施再細,總有一些熟悉政策的內部人、有錢人動起了歪腦筋,想方設法通過各種關系把自家孩子的學籍從大城市掛到貧困地區,辦理假學籍或“空掛學籍”,每逢學業水平考試等重要節點送孩子回來“應卯”考試,其余時間均在原籍就讀。
按照福建省現行參加高考的購房落戶者規定:一是戶籍遷入福建省須滿1年及以上(從2017年7月1日計起,下同);二是學籍轉入福建省并在福建省高中階段學校就讀須滿1年及以上;三是家長具有福建省合法穩定職業、穩定住所、連續社保繳納須滿1年及以上。
而高考資格審核,不僅需要戶籍達到一定年限,學籍也需要達到年限標準,光有政府相關工作人員幫忙落戶還不夠,這一路上都得有“好心人”幫忙才能美夢成真。顯然,此次被福建省終止高考資格的63名“高考移民”很大程度上還是鉆了政策的空子。
不在本地生活,不在本地學校上學,其實“高考移民”是很容易被揪出來的。可為何一望而知的造假,卻能一路暢通?關鍵還在于打擊力度和法律籌碼與造假誘惑之間的不對等,使“高考移民”的造假沖動不絕。
因此,面對屢禁不止的高考移民現象,相關部門不能止步于終止報考資格,而應加大法律的懲處來提高參賭的“籌碼”,用逆向思維倒查追責,嚴大打擊“高考移民”黑色鏈條上的違法亂紀、職務犯罪現象,徹底斬斷敢于伸手者,斷了“高考移民”的沖動和念想。
謝曉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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