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后將“戰利品”拍照 存檔備查
慣偷手機里 百余電瓶照片成鐵證
本報訊(記者萬勤 實習生惠雪尋通訊員羅維舟)慣偷張某5個月盜竊兩輛電動車及100余個電瓶,因贓物太多竟拍照存檔備查,結果被民警發現成了鐵證。
11月24日,洪山公安分局市場派出所接到小區居民報警,稱電動車電瓶被盜,民警立即調看小區監控,發現系一男子單人作案,經仔細比對,發現與9月28日在該小區盜竊電動車的對象為同一人。
由于小區周邊的城市監控尚未完善,軌跡追蹤就此中斷。但民警沒有放棄,經過大量研判與分析,推斷嫌疑人極有可能再次回到該小區作案,通過2天2夜的蹲守,終于在11月26日上午,發現一名特征一致的男子再次出現在該小區里,當其正欲下手作案時,被民警當場抓獲。
經查,該男子就是之前盜竊電動車、電瓶的張某。到案后,張某極不配合,以沉默對抗審訊,既不交待落腳點及贓物去向,也不交待犯罪事實。民警在其手機內意外發現了大量電瓶照片,民警輾轉找到了其租住地,發現了2輛尚未售出的電動車和100多個電動車電瓶。
經調查,男子張某,30歲,湖北黃岡人,今年2月因盜竊電動車被洪山分局張家灣街派出所抓獲,并被法院判處拘役四個月,6月底從看守所出來后,繼續盜竊電動車及電瓶,并已將部分贓物售出。此外,張某還有習慣,他每次作案后都會將“戰利品”拍照存檔,作為“存檔備查”的記錄。
?
?
相關鏈接:
海口一慣偷躲水泥袋下逃避追捕 稱“為孩子學費才去偷”?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