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工說遭辱罵 司機稱其借故訛錢
重慶環衛工打官司討尊嚴
本報訊(記者李國實習生孫雅純)11月22日上午,隨著重慶渝北區法院審判法官的一聲錘響,一起環衛工“在公共場所遭受辱罵”的糾紛案正式開庭審理。庭審現場,一環衛工指責一女子,以辱罵的方式侮辱了她的人格。而該女子堅稱,沒有使用任何侮辱性語言,對方是在借故訛錢。
今年50歲的陳女士,3年前從四川廣安來到重慶,現是渝北區龍溪鎮環衛所工人。
“我們環衛工就不是人嗎?就該被她罵爹罵娘?”22日上午,陳女士一見到記者便激動地傾訴自己的遭遇。她稱,9月25日晚上,自己在龍溪鎮松樹橋中學大門對面,遭一輛大眾車主吳某辱罵長達一個多小時,期間圍觀的群眾有數十人。
吳女士究竟有沒有使用侮辱、攻擊性的語言成為雙方在法庭上質證的焦點。
陳女士的工友榮女士和唐女士特地請假,作為目擊證人出庭作證。
陳女士和工友唐女士共同負責道路清掃。9月25日晚7點多,正作業的唐女士推著垃圾車,與吳女士駕駛的大眾車發生輕微刮擦。
吳停車詢問旁邊的陳,有沒有刮蹭。陳女士說:“當時我在和姐姐打電話,并不知情,于是,就用手比劃了一個大概半米遠的手勢,說了句‘還差得遠’。”
戴著墨鏡的吳女士圍著自己的車轉了一圈,未發現不妥之處,隨后便驅車離開,而唐女士也推著垃圾車去了垃圾傾倒處。
而后,吳越想越覺得不對,待車停好后,下車仔細檢查,發現車輛有擦刮的痕跡,便出來質問還在打電話的陳,為什么刮到了說沒刮到,你認不認識剛剛推垃圾車的人,她到哪里去了等問題。
“她說不認識剛剛推車的人,并且給我指唐所走方向的反方向。我按照她指的方向并沒有找到。”吳女士說,她這才回來質問陳女士,為何說謊騙人,但沒有使用辱罵、攻擊性的語言。
陳女士的公益援助律師竇娟,提供了當晚事發期間的一個多小時的監控錄像。雖然,畫面中并無聲音,但能看出,期間陳女士多次想離開,都被吳女士拉了回來。對此,吳女士也證實了這一事實。
吳女士表示,自己與陳發生爭執的原因在于,她作為擦刮事故當事人唐女士的同事,在她詢問相關情況的時候,陳不應該對自己說謊,幫唐女士打掩護。
爭執發生后,吳女士報了警,交警通過調取車上的行車記錄視頻后,判定系吳的全責。
“她們被警察帶走處理車子問題的時候,我留在原地越想越委屈,于是我也報了警。”陳女士說,“警察建議我找法院。”
由此,陳女士一紙訴狀將吳女士以“公共場合侮辱他人”為由訴至法院。
據記者了解,在當晚事發現場,包括69歲的王師傅在內,均稱:“小車司機(吳女士)罵環衛工的言辭確實有些過分。”
經過兩個小時的庭審,審判長希望以調解的方式,讓雙方握手言和,吳先給陳表達了歉意,但是,陳女士并不認可和接受。由于調解失敗,本案將擇日宣判。
陳女士說,“我的目的是讓她在公開場合賠禮道歉,法庭只有這么幾個人,這樣的道歉我不認可。”
陳女士和丈夫都是環衛工人。“丈夫本不想做清潔工,覺得別人瞧不起,但我覺得我們不偷不搶,沒有什么。”
而公益律師竇娟提醒,不能因職業、出身而歧視他人,尤其公眾場合,言語失當,輕則治安拘留,嚴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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