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潘某生(中)被警方押解回國。 楊陳 攝
廣西籍男子潘某生涉金融詐騙逾千萬元(人民幣,下同),潛逃菲律賓長達20年。5日傍晚,在中國公安部“獵狐”專項行動辦公室、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的指揮協調下,在菲律賓移民局的協助下,年過七旬的犯罪嫌疑人潘某生被押解回國。
據辦案民警南寧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六大隊副大隊長劉勝春介紹,1997年6月,南寧市人潘某生及其兒子潘某等人利用高額利差為誘餌,以偷換銀行印鑒的方式,將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政廳等單位的1620萬元存款轉到其個人賬戶。
圖為潘某生(中)被警方押解回國。 楊陳 攝
“據潘某生落網后交代,當時是打算用這筆錢做生意,三五年后再還回去。沒想到他剛到泰國考察市場,就收到了國內通緝他的消息,于是開始了境外潛逃生涯。”劉勝春告訴記者,1997年9月,南寧市公安局對潘某生涉嫌金融詐騙進行立案偵查,同年10月將其列為網上逃犯。
20年來,特別是自2014年全國公安機關開展“獵狐”行動后,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及南寧市公安局多次組織對潘某生緝捕工作的專題研究。經過大量的工作,2017年11月10日,追逃工作組鎖定了潘某生在菲律賓最新的居住地,將其抓獲。
5日,潘某生接受記者采訪時對自己所犯罪行表示悔恨。他說,“在國外常常想回來看看家人,但是既沒護照也沒有錢。好幾次走到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門口想自首,又害怕受到法律制裁。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錯誤,這個錯誤改變了我的一生,讓我20多年,天天東躲西藏,家人也因此受到影響。”
據悉,近年來隨著跨國境犯罪的趨勢逐漸凸顯,中國已與境外國家的多個部門開展司法協作。廣西公安廳經濟犯罪偵查總隊副總隊長傅江介紹,今年該部門已從8個國家和地區抓獲廣西籍犯罪嫌疑人12人。“境外已不再是避罪天堂,只要犯了罪,公安機關都會將其緝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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