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2月7日消息(特約記者陳世清 通訊員李盛蘭 記者周德曉)斑馬線前機動車與行人搶道,既是陋習,也是違法行為。為了進一步營造文明交通宣傳氛圍,倡導廣大駕駛人文明出行、安全行車,海口公安交警專門設置了一套文明互讓語言。當行人在路口需要通過斑馬線時,可手豎起大拇指,示意駕駛人減速停車讓行。12月7日下午,海口市交警支隊聯合交通志愿者,在海口市長堤路開展“禮讓斑馬線·為你點贊”活動,并現場網絡直播,以營造機動車禮讓行人,人人遵守交通規則濃厚氛圍。
志愿者為文明禮讓行人的司機點贊并貼上特制車貼。(海口市交警支隊供圖)
據了解,在此次海口公安交警進行網絡直播過程中,當經過車輛遇到行人或電動自行車通過人行橫道時,如果車輛主動停車避讓,志愿者和司機代表舉起“禮讓行人點贊”標語牌向該車駕駛人表示敬意;如果車輛沒有主動停車避讓,由交警將該車引導至不妨礙交通地方,對不禮讓行為進行處罰100元、記3分,并對該車駕駛人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不禮讓行人違法情況如何認定
據介紹,海口交警認定為不禮讓行人共有三種情況:行人已進入人行橫道,機動車未停車避讓;行人與機動車同時通行,機動車沒有停車避讓行人;行人在通行的時候,機動車行駛在相鄰車道不避讓行人。而出現以下情形時認定機動車不違法:行人在人行道、隔離帶、中心線等候,未跨越人行道、隔離帶、中心線;機動車所在車道與行人所在車道相隔;行人跨越人行道、隔離帶、中心線時,跟隨第一輛通過人行橫道的機動車,連續通行的其他機動車;機動車在已進入人行橫道前,已減速慢行,或停車避讓,再起步時,不與行人產生沖突;機動車停車避讓時越過停車線,未與行人發生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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