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金海湖礦難案二審維持原判
非法采礦致6人死亡 7人被判處8至15年有期徒刑其中6人提出上訴被駁回
2016年平谷區金海湖鎮一非法采礦點巷道內發生礦難,造成6人死亡,事發后,礦洞經營者賀連裕等七人被警方抓獲。經查,賀連裕等人于2009年開始在平谷非法采礦,礦物資源銷售額累計達到600余萬。今年8月,平谷區法院以犯非法買賣儲存爆炸物罪、重大責任事故罪、非法采礦罪,判處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8至15年不等。6名被告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近日北京市三中院對此案作出二審判決,駁回6名被告的上訴,維持原判。
非法采礦導致礦難發生
2016年5月13日晚,平谷區金海湖鎮黑水灣村附近一金礦內發生事故,多名正在作業的礦工被困。平谷區政府曾發布通報稱,其于5月14日上午接到金海湖鎮政府報告,有人在金海湖鎮黑水灣村非法盜采金礦,盜采過程中發生事故,2人受傷送醫救治,另有5人被困井下。5月14日下午5點,搜救隊在井下發現5具男性尸體。當晚11點,2名在醫院救治人員中,有1人因急性呼入重度有毒氣體經搶救無效死亡。此次礦難最終6人死亡,身份為5名礦工和1名雇主。
一位事發時從金礦逃出的幸存礦工曾對北京青年報記者表示,金礦在半山腰有一處入口,礦內有一段四五里的巷道,還有三四十米長的樓梯。13日當晚7點,他們一行人進入金礦內開始作業。大約一個多小時后,便發生了意外。一股黃色濃煙突然冒出,撲向巷道深處。他吸入濃煙后,感到嗓子異常不適,急忙逃了出來,后續還有一些礦工也跑出洞口,但仍有多人被困在礦內。這名礦工認為,濃煙可能是自制炸藥的原料燃燒所生成。據悉,平谷區早已經對金礦全面禁采,事發金礦沒有相關合法資質手續,屬于違法盜采。該金礦為了避人耳目,一般在晚上進行作業。
案發后,被告人賀連裕經民警電話通知后,主動到公安機關接受詢問,但未如實供述,此后兩天公安機關先后抓獲5名被告人,最后一名被告人于2016年7月被抓獲。
非法采礦累計銷售額600余萬
2016年9月,平谷區檢察院以賀連裕等7名被告人涉嫌犯非法買賣、儲存爆炸物罪、重大責任事故罪、非法采礦罪向平谷法院提起公訴。北京市平谷區法院調查得知,自從2009年以來,7名被告人伙同已經死亡的賀某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在平谷區金海湖鎮黑水灣村雇傭工人開采國家礦產資源,2012年至2015年,賀連裕等人將非法開采的礦產資源銷售至山東,累計銷售額600余萬元。2016年5月13日晚上8點左右,采礦巷道內發生事故,致使6人死亡,包括經營者賀某,其中5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另1人不排除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案發后,公安機關查獲了非法開采尚未售出的金礦石等資源,總價值80余萬元。此外,7名被告伙同已經死去的賀某共同出資購買炸藥,案發后,民警曾在巷道內查獲各類炸藥18千克。
被告人賀連裕供述,礦難發生當天,他得到通知知道礦上出事了。由于意識到可能出人命,多名被告來到礦洞口,幾名被告曾經和幾個工人企圖進洞救人,但因為洞內煙霧太大而未果。后幾名被告商量著把礦難的事情往已經死亡的經營者賀某身上推,商量過后覺得躲不過去了,便決定報警。
法院二審駁回上訴
今年8月,北京市平谷區法院對此案進行宣判,7名被告被處以8年到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案件一審宣判后,6名被告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北京市三中院,近日北京市三中院對此案作出二審判決,駁回6名被告的上訴,維持原判。
此外,原金海湖護礦隊副隊長趙某也已經獲刑。2016年礦難發生后,趙某主動投案并交代曾多次收受非法金礦經營者6000元,并承認對非法采礦的行為未認真監管。趙某當時系平谷區金海湖鎮政府工作人員,受金海湖鎮政府的委托,擔任金海湖護礦隊副隊長,負責金海湖護礦隊的日常管理工作,帶領護礦隊員對轄區內的廢棄金礦進行日常巡查,把關設卡打擊非法采礦活動。最終趙某因為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
記者 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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