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2月19日消息(記者高潮 通訊員林小映)洪某、羅某二人先后向晏某借款3.5萬元并寫下借條,可是還款期限到了,兩人卻一直不還款。近日,秀英區法院公開審理此案,幫晏某討回了款項。
2016年7月至今年4月,洪某、羅某共同向晏某借款。晏某先后6次向二人微信轉賬共計3.5萬元。收到借款后,洪某、羅某也向晏某出具了借條,并約定于今年7月15日一次性還清,如不能按期足額還款,要支付1萬元違約金。之后,晏某多次向二人催還借款,洪某、羅某卻一直不還。
秀英區法院經審理認為,晏某提交的證據《借條》以及《6份微信轉賬憑證》可以確認,晏某與洪某、羅某雙方之間的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且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法院判決洪某、羅某向晏某償還借款3.5萬元以及利息,駁回晏某其他訴訟請求。
據承辦法官介紹,市民向他人借款時首先要問清楚對方何時能還款,用哪種方式還款,一定要保留好借條。借條書寫時要準確書寫出借人和借款人雙方姓名,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約定利息、借款期限、擔保方式等。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對于注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條,按照法律規定,訴訟時效的計算自約定的還款時間起三年內。
法官提醒,市民最好通過銀行轉賬,一定要保留轉賬憑證,以便對方不歸還借款時作為證據。尤其是現在流行的微信轉賬和支付寶轉賬最好保留轉賬支出明細截圖,一旦對方賴賬,方便自己維權。
?
?
相關鏈接:
海口公交人2天4件好人好事 寒風中他們傳遞暖心溫度
海口:食品店免費熱姜茶為環衛工人“加溫”
海口美蘭區加強對瓜菜防寒防病工作的指導
海口龍華區加強聯動聯勤 把冷空氣造成影響降到最低
?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