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成都平原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情況通報會現場。張浪 攝
四川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出動近3000人次發現問題5436個
中新網成都12月20日電 (記者張浪)記者20日從四川省環保廳召開的關于成都平原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情況通報會獲悉:截至12月18日,四川省環保廳17個現場督查組分赴17個市完成了三輪次強化督查,共出動2925人次,對成都平原8市實現了縣(市、區)全覆蓋。
現場督查組對照重點工作任務清單,共對5258個點位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其中3438個點位存在環境問題,涉及環境問題5436個。其中,按問題類型分類排列前三位的是:防治揚塵措施不到位1911個,占問題總數35.2%;“散亂污”企業及集群淘汰升級情況1157個,占問題總數21.3%;環評手續或“三同時”問題754個,占問題總數13.9%。督查點位發現問題率相對較高,發現問題率平均為65.4%。發現問題率位列前三位的分別是:巴中市91.1%,自貢市89.4%,宜賓市84.8%;發現問題率最低的是成都市49.4%。
據了解,為了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改善四川省空氣質量,按照四川省委、省政府要求,四川省自2017年11月啟動成都平原地區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
四川省環保廳總工程師趙樂晨在通報會上介紹督查期間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防治揚塵措施不到位的情況突出,揚塵污染嚴重。主要表現在施工工地揚塵普遍管控不到位;物料堆場、砂石場“三防”措施落實不到位;道路揚塵管控不到位;對施工揚塵監管存在盲區。二是部分地區“散亂污”企業淘汰升級推進緩慢。主要表現在工作推進滯后,部分地區未按照時間節點,推進整治工作。排查不徹底,底數不清;整改執行不到位;整治不徹底。三是個別地方落實重污染天氣響應措施不力。部分地方制定的應急響應措施缺乏操作性,企業難以落實,部門難以有效監督;個別區域未按要求落實響應措施。四是個別地區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不到位,部門職責分工不明,導致監管缺位,工作措施未落實。五是個別企業未按規定運行或配套建設環保設施,個別企業超標排放。
督查中還發現個別區域露天焚燒現象突出、燃煤小鍋爐淘汰取締滯后、工地非道路移動源缺乏有效監管、網格化環境監管落實不到位,極個別地區思想認識不夠,工作力度偏軟等問題。
趙樂晨表示,督查以來,四川省空氣質量明顯好轉。11月6日至12月17日,全省空氣質量優良率為81.06%,明顯高于去年同期的59.37%。去年同期,全省出現重污染及以上天氣為成都3天、眉山1天、自貢8天、樂山1天、德陽2天、綿陽1天,今年只有自貢出現過1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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