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12月24日電(記者劉鄧)海南省物價局近日印發《關于建立健全我省農業用水價格形成機制的指導意見》,要求建立健全農業用水價格形成機制,通過運用價格杠桿促進農業節約用水、合理配置水資源和農業結構轉型升級,并同步建立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總體上不增加農民負擔。
意見指出,區分糧食作物、經濟作物、養殖業等用水類型,在終端用水環節實行分類水價。糧食作物用水價格低于其他用水類型價格,用水量大或附加值高的經濟作物和養殖業用水價格可高于其他用水類型價格。實行農業用水定額管理,逐步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按照海南農業用水定額標準,合理確定階梯和加價幅度,促進農業節水。原則上用水量分為三檔,各檔加價標準按照不超過1:1.2:1.5執行,各市縣可根據海南用水定額標準和加價標準,結合本地實際確定具體各檔用水量及加價標準。
意見強調,同步完善農業供水計量設施配套建設,建立與節水成效、調價幅度、財力狀況相匹配的農業用水財政精準補貼機制,逐步建立易于操作、用戶普遍接受的農業用水節水考核獎勵機制。
據了解,海南水資源相對豐富,但時間、空間分布不均,季節性區域性缺水仍然存在,可利用的水資源并不豐足。農業是用水大戶,也是節水潛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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