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人在海口某酒吧內吸毒,酒吧老板崔某發現但并未制止。崔某因容留他人吸毒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近日,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崔某有期徒刑1年11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崔某和王某(另案處理)合伙經營海口某酒吧。今年8月28日23時許,王某介紹黃某、勞某、陳某等19人在酒吧二樓卡座吸食毒品。8月29日凌晨1時許,崔某在該酒吧發現正在吸食毒品的黃某、勞某、陳某等人,但并未制止。當天凌晨2時許,民警在該酒吧將黃某、勞某、陳某等19名吸毒人員抓獲。龍華區法院經過審理,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
相關鏈接:
海口美蘭區重拳禁毒見成效 吸毒人員“兩搶”警情下降45%?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