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公共法律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目錄
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將律師制度改革作為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抓好改革工作任務的貫徹落實,進一步推動我省律師行業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在保障律師執業權利方面,《實施意見》要求法院、檢察院、公安等部門嚴格依法落實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相關制度,進一步完善便利律師參與訴訟的服務設施和平臺,通過維護律師執業權利快速聯動處置機制,及時處理阻礙律師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的問題。在經費保障方面,《實施意見》作出了建立健全政府購買法律服務機制的制度性安排,財政部門要將律師承擔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法律顧問、參與信訪、調解等公共法律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
據了解,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意見》出臺后,我省高度重視,迅速行動制定出臺《實施意見》。《實施意見》緊緊圍繞依法治省目標,以完善律師執業保障機制、健全律師執業管理制度、加強律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律師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作用為主題,提出了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和任務措施,對我省今后一段時期深化律師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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