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12日電 (記者曾鼐)北京將試點彈性年期出讓土地和土地年租制,控制和降低土地使用成本,扶持高精尖產業發展。這是記者12日從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獲悉的。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科技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用地政策的意見》日前正式發布。根據《意見》,試點將率先在國務院和北京市政府批準設立的開發區、產業園區(以下統稱園區)展開。
《意見》明確園區向入園企業提供土地有三種方式,在經北京市、區政府授權的前提下:
一是園區開發企業可依法使用園區產業用地,向入園企業出租,但不得轉讓;二是園區開發企業可以建設并持有產業用房及其各項配套服務用房,出租給入園企業,但不得整體或分割銷售,不得轉讓公司股權;三是園區與入園企業可采取共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方式使用土地。
《意見》指出,入園企業向園區開發企業租賃產業用地的,土地租金實行年租制,年租金由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根據園區土地成本收益和產業引導政策具體制定。
入園企業通過租賃方式取得園區產業用地,土地租賃最長期限不超過15年。如果入園企業申請以出讓方式取得園區產業用地,實行彈性年期出讓,出讓年限最長為20年;但國家和本市重大產業項目,經北京市政府批準后可適當延長,最長出讓年限不得超過土地使用權出讓用途法定最高年限。
《意見》強調,未經批準,不得改變土地用途。《意見》還要求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提前確定產業用地年度實施計劃,并列入全市年度土地供應計劃;組織高精尖產業優先在各類園區落戶,并與園區及周邊居住用地相匹配,產業園區可安排建筑規模不超過地上總建筑規模15%的配套設施,實現職住平衡、產城融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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