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監管開出2018年“1號罰單”
部分處罰劍指銀行分支機構
此外,今年披露的2017年罰單“尾單”則曝光了多起銀行資金“涉房”或“涉土地”的違規行為
強監管并不是2017年度專有名詞,而在2018年新年伊始就展示了雷霆之威。
《證券日報》記者注意到,截至上周五,已經有多地銀監局或銀監分局開具了2018年的“1號罰單”,其中,多張罰單劍指銀行分支機構“自導自演”式違規。
此外,今年以來披露的2017年罰單“尾單”則曝光了多起銀行資金“涉房”或“涉土地”的違規行為。
多地銀監局
披露今年首批罰單
《證券日報》記者根據銀監會官網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統計發現,截至上周五,黑龍江銀監局、賀州銀監分局、崇左銀監分局等15個銀監局或銀監分局不約而同地披露了今年首批監管罰單。
據統計,多地銀監部門共計開具了27張罰單。其中,崇左銀監分局作出的處罰決定——崇銀監罰決字〔2018〕1號——的日期為2018年1月3日,是目前披露出來的銀監會系統的今年首張罰單,該監管局同一日也開具了今年的“2號罰單”;賀州銀監分局的今年“1號”罰單時間略晚于崇左銀監分局,為1月4日開具;而其余的黑龍江省銀監會系統的罰單則是在1月4日以來陸續作出的,主要圍繞同一家銀行不同分支機構的違規行為。
從監管部門今年新鮮出爐的罰單所聚焦的違規行為來看,部分網點的“自導自演”觸發了強監管。
崇左銀監分局開出的“1號罰單”顯示,某農商行因“員工違規自辦業務”,被罰款20萬元。
此外,黑龍江銀監局的罰單也指向了私售。罰單顯示,某國有大行黑龍江省分行對所轄分支機構越權私售對公理財產品和違規修改合同文本銷售對公理財產品監督管理不力,該分行被罰款50萬元;相關營業部則被罰款680萬元。此外,該國有大行大興安嶺分行、鶴崗分行、七臺河分行、雙鴨山分行、雞西分行、綏化分行、大慶分行、齊齊哈爾分行等也被處以金額不等的罰款,另有部分分行員工因負領導責任,也收到了罰單。
2017年延時披露罰單
曝光多起涉房貸款違規
除了27張2018年字號的罰單,今年以來,監管部門還披露了去年12月份開具的部分罰單,鑒于罰單披露必然的“滯后性”,監管部門的延時披露或許還將持續一段時間。
據《證券日報》記者統計,監管部門今年以來(截至上周五)已經延時披露107張罰單,其中銀監局披露11張,多地銀監分局則包攬了剩余的罰單。
對于銀行來說,涉房貸款毫無疑問是信貸業務的重中之重,部分上市銀行的涉房貸款合計占比已經超過30%。然而,由于執行中的動作變形,部分銀行的分支機構因“涉房”以及“涉土地”的信貸審批中出現了違規行為。
某股份制銀行南寧分行因“違規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繳交土地出讓金提供理財融資”被罰款人民幣40萬元。
南通銀監分局行政處罰信息也顯示,某村鎮銀行發放個人消費貸款用于購房。需要說明的是,在107張罰單中,上述對公和零售業務中涉房或涉土地貸款違規的現象并非個案。
此外,還有銀行因在固定資產貸款發放過程中的違規吃到罰單。雖然相關罰單并未明確指向樓市。但是,所謂固定資產貸款是銀行為解決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活動的資金需求而發放的貸款,主要用于固定資產項目的建設、購置、改造及其相應配套設施建設的中長期本外幣貸款,其與樓市的相關性不言而喻。監管披露顯示,廣西某農商行因向項目資本金未到位的企業發放固定資產貸款、貸款被挪用,被罰款人民幣30萬元。
除了涉房貸款違規,還有部分銀行因亂收費被罰。監管罰單顯示,某國有大行興業縣支行違規收取賬戶服務費、另一家國有大行南通分行違規向客戶轉嫁融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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